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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法律制度规定:民办高等教育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公益事业,但是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却一直有大量的趋利性资本源源不断地投入到民办高等教育领域。对于这种法律制度与现实状况存在的矛盾性,虽然一些学者试图从“控制权回报”的角度定性地给予初步解释,但其还不够清晰和充分。本文将在现有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拟借鉴现代产权理论,通过对多个案例的深入分析,从“控制权私利”的视角进一步深化对有关民办高校“控制权回报”问题的研究。 本论文包括三大部分,其主要结构和内容如下。第一部分包括导论、理论基础和研究设计、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制度环境分析等内容,即本文的第一、二、三章内容,构成本研究的基础部分。在相关理论和文献分析的基础上,论文结合民办高校的组织特征,对“民办高校控制权”和“民办高校控制权私利”这两个本文核心概念进行了界定,并构建了以“民办高校控制权私利”为核心概念的理论分析框架。第二部分包括第四、五、六、七、八章,为本研究的主体内容。通过对不同投入模式、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办学层次和不同办学规模的六个典型案例分析研究,揭示了民办高校控制权私利水平及来源途径和方式,并分别从资本的逐利性、人力资本特性和民办高校剩余权利配置等方面进一步探讨了民办高校控制权私利的形成机理。此外,还从国家法律制度因素、民办高校治理结构特征和学校所处的发展阶段等方面分析了影响民办高校控制权私利水平、来源途径和获取方式的主要原因。第三部分为本文的第九章,是本研究的结论和讨论部分。 本研究的主要发现和结论概括如下:民办高校的投入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控制权配置模式;民办高校控制权私利是投资者(包括举办者和创办者)投资兴办民办高校的主要动因和所获经济回报的主体;民办高校控制权私利主要来源是政府扶持政策、办学结余和控制权溢价;民办高校控制权私利的获取可以通过法人财产虚置、转移资产、转移现金、转移利润和转让控制权等多种方式实现;民办高校控制权私利的获取受国家法律制度、民办高校治理结构特征和学校所处的发展阶段等多种因素影响。其中,“合理回报”政策激励失效是重要原因之一。 本文的主要贡献和创新之处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在理论方面,界定了民办高校控制权私利概念;给出了民办高校控制权私利观察和度量方法;构建了民办高校控制权私利的理论分析框架。其次,在实证研究方面,通过多案例研究,得出了以下多个发现:民办高校举办者和创办者投入模式决定民办高校控制权配置模式;民办高校控制权私利来源主要是政府扶持政策、办学结余和控制权溢价;不同类型举办者和创办者获取控制权私利水平、来源途径和方式等存在差异;在民办高校不同发展阶段,举办者和创办者攫取控制权私利水平、来源途径和方式等也存在差异。此外,在案例研究和资料积累方面,本研究的多个案例资料都来自于笔者的亲身经历或一手的调查,且这些案例涵盖了民办高校的多种控制权私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