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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是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较之于常人来说,他们在生理乃至心理上都是弱势的。客观地讲,残疾儿童应该是这个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教育之于他们的意义更能昭示教育的本质与价值。残疾儿童教育是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重要方面。当今,残疾儿童教育的发展水平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在社会主义制度无比优越的中国,残疾儿童教育问题一直以来为党和国家所重视,尤其是当下在国家积极倡导科学发展、大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残疾儿童教育愈来愈受到中国社会各界的关注。 本研究先从历史沿革的视角,对1949年建国以来中国残疾儿童教育福利制度变迁的历程进行了梳理。依据制度的发展水平及完善程度,并结合具体的历史实践,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残疾儿童教育福利制度的发展过程划分为初步创立阶段、停滞破坏阶段、复苏发展阶段及调整完善阶段,分别指出了每个阶段的主要制度安排、取得的成就及存在的问题。 然后,本研究又从“变迁的逻辑路线”、“变迁的动力因素”、“变迁的绩效评估”三个视角,运用新制度主义制度嵌入性的分析范式和理论界既有的制度变迁评估模型对这一变迁历程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研究,从中抽离出了理念、立法、责任主体、实施对象、福利模式等五条制度嬗变的逻辑路线,分析出了中国残疾儿童教育福利制度变迁过程中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的若干主导性的动力变量因素,评估了制度变迁的绩效。 最后,在对中国残疾儿童教育福利制度变迁历程的梳理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思路及制度建设的着力点等方面探讨了该制度未来发展的取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