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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生存、保护与发展已经成为全球性时代潮流,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利也成为我国立法的必然趋势。本文以未成年人的财产监管为切入点,尝试通过对域外立法例和我国未成年人财产监管现状的梳理,为未成年人财产监管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提供参考,以此推进我国未成年人财产保护。 除引言与结语,本文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基本问题探究。这部分主要由三方面构成。其一,未成年人财产范围之界定。明确的财产范围是未成年人财产监管的前提条件。本文比较了域外法与我国立法中对未成年人财产范围的规定,进而寻找到针对我国未成年人财产范围立法的不足及完善方向。其二,未成年人财产监管之功能。本文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其功能,包括连接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弱者权利保护、社会育幼及固化亲属身份伦理五种功能。其三,构建未成年人财产监管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本文从必要性与可行性两方面阐述了构建未成年人财产监管制度的意义。 第二部分:未成年人财产监管域外立法例评析。这部分写作主要采用法条列举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先以法条列举的方式介绍了德国、法国、日本、澳门四个未成年人财产监管制度立法成熟的法域的立法例,再在找出四法域立法中与我国不同且值得我国借鉴之处,并进行评析,分析该立法例值得我国借鉴的原因和移植的可行性。主要目的在于为我国相应立法的发展与完善提供域外法借鉴。 第三部分:我国未成年人财产监管现状评析。这部分由两方面构成。其一,我国未成年人财产监管立法现状评析。先介绍我国未成年人立法现状,再评析现行立法之不足。其二,我国未成年人财产监管实施现状评析。先介绍我国未成年人财产监管实施现状,再从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两方面评析。目的在于找出我国未成年人财产监管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设计解决问题的制度,并为相应立法的发展与完善提供实践经验。 第四部分:我国未成年人财产监管制度之完善。主要针对我国未成年人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结合现实背景和借鉴域外立法例,提出完善的建议,包括明确未成年人财产范围、细化选任监管人之规定、明确监管人权利义务、加强监管人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