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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经济正谋求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创新驱动发展”国家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提出使我国中小企业的创新动力得到极大地提升,中小企业逐渐成为创新和创业的主体。但创新项目资金投入成本高、创新结果不确定性大等多种不利因素,导致外部投资者和企业自身对研发投入较低。数字普惠金融凭借其数字技术优势,通过扩宽融资渠道、缓解信息不对称、降低融资成本和提高融资效率等途径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为中小企业创新提供了资金支持。因此在数字普惠金融持续发展的背景下,探讨数字普惠金融与中小企业创新的关系,可以更加明确中小企业创新的影响因素,了解数字普惠金融的经济社会效益。为探究数字普惠金融对中小企业创新的影响,本文首先梳理了相关国内外研究,并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然后阐述了长尾理论、金融排斥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并对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现状和中小企业创新现状进行了简单描述。基于以上理论基础和现状描述,分析了数字普惠金融通过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进而激励企业创新的作用机制。本文采用3437家新三板中小企业2011-2018年度数据,以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作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衡量指标,以企业研发强度衡量中小企业创新,以融资约束作为中介变量,利用中介效应模型实证分析融资约束在数字普惠金融影响中小企业创新过程中的中介作用。并进一步基于不同行业性质和不同制度环境进行分样本的异质性检验。实证结果表明:(1)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中小企业创新投入有显著促进效应,但数字普惠金融的不同维度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却存在差异;(2)融资约束的确在数字普惠金融影响中小企业创新过程中发挥部分中介效应;(3)相比于非高科技行业,数字普惠金融对高科技行业中小企业的创新影响更大,更能缓解其融资约束,融资约束的中介效应也较大;(4)数字普惠金融对制度环境较好地区的中小企业存在创新激励效应,而在制度环境较差的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对中小企业创新的促进效应并不显著。且通过替换被解释变量、融资约束中介变量以及剔除直辖市样本企业的稳健性检验,数字普惠金融对中小企业创新的影响以及融资约束的中介效应均稳健存在。基于以上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本文提出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健康发展、注重企业创新异质性、优化地区制度环境和加强中小企业的自我完善等政策建议,以使数字普惠金融更好地服务于中小企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