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股权对外转让中的法律地位分析

来源 :西南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ReganC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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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动的效果并非一纸股权转让协议就能实现,这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下的情形下更为明显,股权转让效果的实现除了依赖股权转让协议的有效,还必须考虑公司的章程规定以及保证股东的优先购买权问题,还要考虑是否得到公司的配合和支持等因素。在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股权的过程中,由于转让客体的特殊性及有限责任公司性质的特殊性,股权转让不仅会对双方产生一定的影响,并且对公司的影响也比较大。一般情形下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都会发生相应变化。股权转让并非纯粹是转让双方的私人空间,公司的利益考量也是需要被关注的。但长期以来,公司在股权转让中的地位往往受到忽视。为了行文方便,以下讨论均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进行对外转让的前提下进行的。针对股权转让中的公司的法律地位问题,很多研究者认为,股权转让属于进行转让双方的私权地带,所以,作为公司来说不应当过多的参与,只需要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前提下,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变更登记手续的履行。还有部分学者认为,股权转让实质上对公司的影响较大,但仍表示股权转让只是转让双方的交易,公司在股权转让中不具有主体地位。上述学者均将股权转让的重点置于了股权转让协议之上,而忽视了对股权转让整个过程的架构,以单纯的合同法思维去处理股权转让事宜,难免会陷入公司无权介入的误区。笔者认为,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中,基于其对公司带来的影响和公司对股权转让的价值追求,这就意味着公司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公司具有相较独立的法律地位,并且在股权流转的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权利义务对其进行辅助。同时,自治法优势赋予公司介入股权转让的正当性,所以,公司参与到股权转让是十分必要的,同样也是正当的。由于不同的股权变动模式下公司的作为空间有所不同。在经过对不同股权转让制度的对比,笔者认可修正意思主义模式,并在该制度背景下结合章程自治对公司在股权转让中的权利义务进行梳理设计,以期实现对股权转让双方、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合法利益的均衡保护。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从立法规制、实践典型问题提出公司在股权转让中法律地位不明的现状及不利影响。接着通过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和公司对股权转让的价值追求两方面论证公司应当在股权转让中拥有更广泛的作为空间。第二部分从法律依据和法理依据两个方面论证公司介入股权转让的正当性。第三部分通过对不同的股权变动模式的进行比较,并架构出合理的股权转让模式。第四部分在上述股权转让模式的架构上结合章程自治分析公司在股权变动的流程中所具有的不同的权利义务,并对完善股权转让制度提出具体解决办法,以期做到更好地规范性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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