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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设计行业面临全球化、市场化竞争的形势下,我国在90年代中后期开始了旨在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全国勘察设计院产权制度改革。从现实情况看,很多已改制国有建筑设计院的产权制度改革不能一次到位,需要进行二次改制,并且在股权定价方面也存在很多问题。本文在对国有建筑设计院的产权结构及股权定价的历史与现状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国外建筑设计机构的成功经验,对国有建筑设计院改制过程中的产权制度安排和股权定价问题进行了研究。
本文从国有建筑设计院产权制度改革的宏观背景入手,运用企业产权结构、委托代理关系、公司治理结构等多种企业理论对国有建筑设计院的产权制度改革及其方向进行了理论上的阐释,创造性地提出并初步解决了股权动态管理的问题,完善了国有建筑设计院的产权制度安排。其次,本文应用麦肯锡咨询机构公司的最新价值评估理论,尝试解决人力资源资本化问题,并给出了国有建筑设计院价值评估的一般方法。在国有建筑设计院价值评估的基础上实现了国有建筑设计院股权的科学定价,为股权的动态管理搭建了交易流通的平台。最后,运用本文的研究结果对中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实证分析,协助起草了《中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股权管理办法(讨论稿)》,撰写了《中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价值评估报告》。
本文的结论:
1、国有建筑设计院的产权制度改革有其现实和理论依据;
2、国有建筑设计院在产权制度安排上要考虑股权动态管理;
3、国有建筑设计院的价值评估及股权科学定价要包含人力资源的资本化。
本研究为国有建筑设计院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和股权定价提供了一套可操作的方法,对国有建筑设计院改制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