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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重大的理念创新,也必将有力地推动中国的民主治理进程。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乡村的善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落实到具体乡村层面,治理现代化的目标能否实现,实际就体现在具体的村庄治理的实际效果之中。治理理论为解决村庄治理问题提供了理论和经验指导,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实现乡村治理有效性与常态化的制度保障。村庄行动机制是在治理理论背景下,立足于村庄整体层面思考解决村庄问题的路径,最大化发挥多元治理资源的综合效应。村庄行动机制是指在村庄这一特定的空间场域中,与村庄密切关联的主体行动者为实现良性村治、村庄权力合法化以及保障利益综合体参与村治的理性化而实施的治理方法和措施的总和。村庄行动机制的成功构建和有效运作取决于村庄内部各主体村治参与度的提高,以及村庄内部各主体之间关联度的增加,同时也与村庄外部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环境密切相关。本文将行动机制的概念引入村庄治理的研究之中,旨在将“村庄”这一空间领域视为整体性的行动主体,从而论述其行动机制的产生依据、发生场域、行动主体、行动表现,总结富民村村庄行动机制的治理效应与治理瓶颈并提出相对应的优化策略,最终总结为一般性的村庄治理经验。通过调研,本课题发现村庄行动机制内部的“网络状态”,是各种行动机制的交叉重合产生的效应,这种村庄行动机制带来了富民村“富民”“安民”“惠民”的现实价值,这种现实价值适应了普遍的村治目标。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田野调查法等方法,通过对治理理论、村庄治理、行动机制等概念、内涵、作用和意义进行剖析,了解村庄行动机制的理论背景和现实需要。以富民村的实证调研为基础,探讨如何在村庄治理的过程中构建村庄行动机制,并使其最大化的发挥村治功能。探讨当前村庄行动机制所要应对的村庄内部和外部环境变化所带来的发展问题,并结合国家农村问题相关政策思考优化路径。通过研究,得出构建村庄行动机制在村庄治理过程中能够发挥村庄治理资源整体功能的结论,这是实现村庄治理现代化的有效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