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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并要求2007年在上市公司中率先使用,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到2008年底所有大中型国有企业必须执行新会计准则。新准则的实施,实现了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同时也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会计准则体系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对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谨慎而适度的引入,在38项具体准则中有18项涉及到公允价值计量的问题。新准则在上市公司实施以来“公允价值应用的经济后果如何”就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关注的重要问题。从目前国内外的研究来看,大多数学者选择从价值相关性角度对公允价值的应用效果进行论证与检验,却忽视了公允价值计量对契约效率的影响。依据Holthausen和Watts的观点,相对于资本市场的价值相关性,会计政策变更对契约执行效果的研究可以为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提供更为直接、更为重要的证据。因此公允价值计量是否会对企业债务契约的缔结产生影响?这是本研究的目的所在。为此,论文首先介绍了研究的背景及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和相关理论基础,进而总结和梳理公允价值在我国的发展过程以及在我国的应用现状。在此之上,本研究以2007年至2012年沪深所有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为研究样本,将银行债务契约作为研究对象,进而结合前文理论分析,提出假设建立模型,对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和回归分析。实证结果证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与企业获得短期借款的能力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与企业获得长期借款的能力之间存在相关关系但相关性不显著。这说明,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企业与银行间债务契约的缔结产生了影响。但是由于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等与股票市场的紧密相关性,股票市场的波动造成了这些资产公允价值的波动,这说明企业在预测未来盈余以及现金流量时具有不确定性,为企业管理者粉饰利润带来了可能性。企业管理者有时也会利用公允价值计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获取企业所需资金。因此建议银行在信贷决策时,应注意防范由于公允价值计量下企业盈余波动所带来的信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