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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问题是各国政府必须重视的重大社会问题。住房问题关系着人民的切身利益,为此,我国政府一直在摸索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住房制度:从单位公房制度到福利分房制度再到现在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与住房补贴制度、住房基金制度一起构成我国住房改革制度的主要内容。而其中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又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中的重点,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否肩负起住房改革的重任呢?本文拟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分析论述。 本文主要分成五部分。 第一部分引言介绍了我国住房公积金在过去十多年来取得的成就。 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住房公积金以及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本概念。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和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强制储蓄。住房公积金制度由管理模式、归集制度、贷款制度、增值收益制度和法则与监督构成。 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该部分内容主要以我国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法律依据,分析了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中的主要问题:立法体系散乱、住房公积金法律关系主体范围不明确、住房公积金法律关系内容的缺失以及住房公积金法律关系客体可否被强制执行等。分析这些可以使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到问题的所在,更细致地思索完善之策。 第四部分是介绍了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以及我国社保基金制度、主要城市的优秀住房公积金政策。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主要是借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而来,通过比较,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与新加坡制度之间的差距,为我国日后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提供素材。参考社保基金制度的一些先进方法,可以弥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不足。住房公积金制度更主要的是体现地区特色,吸收沿海发达城市的住房公积金优秀经验,可以推动全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第五部分主要是针对我国住房公积金法律制度的存在问题提出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完善住房公积金立法体系。 二、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明确住房公积金法律关系主体身份。建议将在职职工的身份认定定义为: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在职职工身份的认定与职工户籍无关,进城务工人员也是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明确了,拓宽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对我国住房改革的作用就越大了。 三、细化住房公积金法律关系内容,包括重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引入听证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拓宽住房公积金纠纷的法律救济途径等。 四、谨慎处理以住房作为执行对象的案件。 希望本文的探讨以及建议能为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完善提供一个思路,让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更多人的安居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