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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费廷是为出口商解决在国际中长期贸易中因应收账款增加造成的资金困难而产生的融资工具。我国在入世后的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使得出口商的融资需求增大。对出口商而言,福费廷较其他融资方式具有低风险的优势;对商业银行和融资公司而言,福费廷具有高利润的吸引力。于是,我国的福费廷业务在近十年内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出于对风险承受能力的考虑,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的多为信用证项下的福费廷业务。本文在对我国商业银行叙做信用证项下的福费廷业务的操作流程总结的基础上,对操作流程中涉及的主要法律关系——包买商与出口商之间的债权让与关系以及担保方对让与债权的担保关系中有关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在对上述关系的性质、形式以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业务操作流程,本文列举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信用证项下的福费廷业务可能遭受的法律风险,并提出风险防范策略。以往学界对福费廷业务的研究多集中在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领域,且多为概括性介绍;而法学领域对福费廷的研究也是概括性的,并未对福费廷的不同业务种类进行详细分析。在实务中,福费廷业务多与国际结算方式相结合,这使得福费廷业务流程比较复杂,以往的概括性研究不能针对性地对各个不同种类的福费廷业务提出指导。本文只分析了信用证项下的福费廷业务,赞同以往论文中福费廷业务债权让与的本质、无追索权的特征以及担保的独立性的观点。但以往论文对于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福费廷业务风险防范的对策性分析,多寄希望于我国相关立法的重构。本文未采取这一观点,因为立法的重构并非一朝一夕,这对于商业银行的福费廷实的现实意义不大。本文仅在我国现有立法框架下对商业银行开展信用证项下的福费廷业的风险防范进行了研究。本文根据实务中我国商业银行叙做信用证项下的福费廷业务流程及现行法律规定对信用证项下的福费廷业务存在的法律问题和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的防范进行了实证分析,并在比较分析了由于各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同给信用证项下的福费廷业务的实务操作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