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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拉丁美洲就是世界上收入分配不公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收入分配严重不公,财富高度集中,社会贫困化问题严峻成为了拉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巨大阻碍,社会矛盾不断激化。政府作为国家管理者,改善收入分配不公、维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团结与公正的职责不容亵渎,而其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则是公共财政。拉美地区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经济结构性改革,财政制度中的税收和公共社会支出是改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论文将从财政制度的社会收入再分配职能切入,分析拉美过去二十多年进行的财政改革。 本论文共分为三个章节。本论文第一章重点介绍了拉美税制改革和改革后拉美税制呈现出的结构性缺陷。第一节简述了该轮财政改革的背景以及主要改革路线,重点对税收结构的变化进行分析。第二节对改革后拉美税收制度具有的结构性缺陷进行概括,深入剖析了其产生的原因,为第二章拉美税制与社会不公正的研究做好了铺垫。 本论文第二章重点分析了拉美国家的税收制度与社会不公正的关系。第一节介绍了拉美国家两个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收入分配严重不公和贫困化问题严峻。这突显了国家通过财政的税收制度和社会公共支出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必要性。第二节通过研究拉美税收体系中主要税种的累进程度指数与再分配程度指数得出拉美税收体系具有不明显的累进性或者中性,其收入再分配效果有限,并进行了原因分析。 本论文第三章重点分析了拉美公共社会支出与社会公正的关系。第一节介绍了拉美公共社会支出发展概况,具体分析了教育、医疗、社会保险计划与社会救助计划支出的变化趋势。第二节则具体分析了上述四种公共社会开支的累进程度和社会收入再分配程度,总结性地提出了拉美国家的公共社会支出由于在不同累进程度的公共项目间不合理地分配,其社会收入再分配作用没有得到实质性的发挥。结论部分则针对上述分析结果提出了财政制度进一步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