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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经济高速发展,经济的大发展也带来了政治法律上的一系列变化,其中的一个重要表现是社会上进步运动的浪潮以及国家政治架构中联邦权力的迅速扩张。禁酒运动以及第18条宪法修正案的出台是这种形势下的一个典型事例,第18条宪法修正案的通过,既是进步运动发展到顶峰的突出表现,其背后又是联邦权力膨胀的直接反映。联邦治安权本就是那个时代联邦政府伴随着其权力的扩张而产生的管理州际犯罪等问题的权力,但第18条修正案的通过却让这个联邦政府拥有不久的权力插手到属于州内绝对权力——州治安权的范围之中,最终导致联邦政府根本没有能力去执行这项禁酒修正案。第18条宪法修正案也最终被第21条宪法修正案所废除,成为了美国历史上唯一条被废除的宪法修正案。除去导论和结论,文章的正文共分为三大部分,五章内容。第一章是文章的第一部分,分别对美国禁酒的历史追溯和当时治安权的发展进行说明,是后两大部分的基础和铺垫,意在说明为什么禁酒在那个时代的美国社会中是如此重要的话题,而禁酒的问题又需要由谁进行管理,是否具有宪法的依据,管理中会遇到什么问题。第二、第三章是文章的第二部分,主要详细介绍联邦的禁酒立法过程。从《威尔逊法案》,到《韦伯—凯尼恩法案》,论述禁酒者是怎么样一步一个台阶地扩大禁酒立法范围的,揭示出联邦权力与州权力在禁酒问题上是如何博弈的,联邦的权力是如何伸向州内的,州基于治安权又是如何进行回应的。第五、第六章是文章的第三部分,通过对第18条修正案立法过程的叙述,展示出禁酒这样一个问题是如何最终被推上美国宪法的,联邦权力又是如何在禁酒中居于主导的。而通过第18条修正案艰难运行,到第21条修正案最终将其废除这个过程的叙述,阐明联邦的管辖权力应该基于什么限度,禁酒问题为什么不应该在联邦宪法中出现。第18条宪法修正案是进步运动顶峰和联邦权力扩张问题的突出反映,而其作为唯一一条被废除的修正案,其教训更是值得深刻反思,文章试图以对该修正案以及当时美国禁酒立法的研究来揭示其背后隐藏的联邦与州在治安权的争夺问题。文章最终也是想说明:美国的“双轨制”体制使得诸如禁酒这类社会管理问题只能通过联邦与州在治安权上不断协调来达到一种平衡的状态,而当联邦通过宪法修正案攫取了本不应属于自己的权力时,其所造成的后果,不仅仅会使该修正案会面临执行艰难的窘境,原本平衡的权力分配也会因此面临被打破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