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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人道主义是建立在他对人的存在的理解基础上的。他认为人的活动是有意识的生命活动,这种有生命的意识活动使人成为“类”的存在物,人成为“类”的存在物才是有意识的存在物。因此,人的生命活动不是“为意识而存在的活动”,而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对象性的生活的活动。这种对象性的生活,就是在确实在外的、真实的对象身上表现和确证自己的生命。这种活动表明人是在自然界中,在对象世界中存在。因此,只有在人的对象性存在中,在人的“类”存在中,才能真正把握人的本质,才能发现真正科学的人道主义。所以,我们只有在马克思的存在论哲学境域中才能真正理解他的独特的人道主义。 本文首先通过对历史上西方哲学大师们对人的存在问题论述的回顾,梳理了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与思考,它是马克思独特的存在论思想的来源和基础;其次,通过对海德格尔存在论思想和马克思存在论思想的比较,并深入探究二者的异同及其原因,从而揭示了马克思存在论的独特性;最后,全面论述了马克思对人的存在的理解与思考,从一个全新的角度重新诠释马克思的存在论思想,探解马克思的人道主义的存在论境域,突出“人的存在的意义”问题的重要性。 马克思认为,真正的人道主义就是真正的自然主义,就是合乎自然的人的本性的复归,就是人与自然,人与人矛盾的彻底的解决。这种复归是彻底的、自觉的、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丰富成果的,换句话说,这种复归是历史的、具体的、是人的“类”存在的体现。这个结论是马克思通过对人的存在的深入思考提出的。因此,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本质存在于对象世界中,存在于人的“类”存在中,人在他的“感性活动”中存在,这种“感性活动”,马克思称为实践,并用它去理解和解释全部的哲学问题。所以,只有在人的对象性的存在中、在人的“类”存在中我们才能真正把握人的本质,才能发现真正科学的人道主义。正是建立在这样的哲学 基础上,马克思的人道主义才超越了以往的一切人道主义,成为真正科学 的人道主义。这种人道主义体现了人的“类”的存在、人的“对象性”的 存在。它是人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是人作为个体的真正自我实现和彻 底解放,是人向作为社会的人即合乎人的本性的人的自身的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