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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复杂,股权集中度普遍偏高,在市场监管体系和保护中小股东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大股东利用其实质控制权,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屡见不鲜。大股东侵占行为,不仅侵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影响了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营,也危害到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了解决大股东与中小股东间的利益冲突,2005年我国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经过6年多的改革与发展,可以说我国资本市场已进入股份全流通时代。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动机有所收敛,这得益于全流通环境下,市场制衡作用的发挥、公司内部治理的不断完善、以及政府监管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等,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大股东的行为,但全流通市场所具备的市场功能能否立刻在我国奏效,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尚无定论。而且全流通情况下,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行为会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
本文通过比较股权分置环境下和全流通环境下的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程度,检验全流通下我国大股东资金占用行为,并试图了被大股东占用资金的上市公司具备什么样的特征。首先,本文阐述了研究的背景和目的,分别从大股东侵占的动机、影响因素以及对大股东侵占行为的治理三方面系统的回顾及评述了国内外的相关文献。其次,结合股权结构和委托代理理论、市场制衡理论,深入分析我国大股东占款行为的制度背景,在此基础上提出研究假设并进行实证分析。最后,在分析本文得出的相关结论的基础之上,针对优化股权结构、增强信息的披露、及完善监管体系和保护中小股东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提出解决大股东侵占的对策。
通过研究,我们发现全流通下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程度,要比股权分置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程度低;被大股东占用资金的上市公司的总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都要显著高于股权分置环境下的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