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审计委员会制度是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证监会与原国家经贸委于2002年1月联合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正式将审计委员会制度引入我国上市公司,其初衷是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内部建立一支独立的财务力量以达到增强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的效果,从而提高审计质量,提高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本文从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角度出发,在借鉴国内外研究文献、熟悉审计委员会概念和相关理论的基础上,设立多个指标只针对审计委员会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这一个职责进行深入分析。首先,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在2013年12月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沪市上市公司2014年度(截止2015年5月31日)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作为本文研究数据的来源,手工搜集、记录每家公司涉及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的各项信息和数据。其次,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职责”的具体规定为基础设立十个有效统计指标,针对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有无委员签字两种情况对审计委员会进行打分,揭示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的现状,反映出审计委员会未能有效履行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再次,结合上市公司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存在的两种假设(一是审计委员会未有效的履行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并进行了如实披露,二是审计委员会履行了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但未披露),从审计委员会委员工作时间、工作效率、独立性以及审计委员会履职信息披露四个方面分析审计委员对外部审计机构未能有效履职的原因。最后,以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现状分析和审计委员对外部审计机构未能有效履职的原因分析为基础,从强化审计委员会监督与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职能、完善审计委员会治理机制和加强审计委员会信息披露建设三个方面提出增强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效果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