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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法学的角度对可转换公司债的利益平衡机制进行研究,在此过程中主要运用了比较分析、理论联系实际和法律经济学等方法,较详细分析了利益平衡机制在可转换公司债的发行过程、转换过程以及具体制度中的体现。并在结合其它国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的相关立法进行了分析。本文正文部分除引言外,共分为四章。第一章对可转换公司债利益平衡机制进行了理论概述。在这一章里,首先对可转换公司债这一金融工具的概念、性质进行了分析,明确了可转换公司债内涵和外延。其次,分析了可转换公司债各主体的利益和风险,说明法律制度的设计既要保护利益也要控制风险。从理论上来说,这一部分也就成了本文论述的逻辑起点。再次,对可转换公司债主体间的法律关系以及运行机制进行了研究。最后,重点论述了可转换公司债的利益平衡机制的内涵,并从两个平衡的角度进行了分析,为下文的论述提供了框架,明确了方向。第二章重点研究了利益平衡机制在可转换公司债发行中的体现。本章通过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第一部分研究了不同的公司资本制度对可转换公司债的作用,并对我国的公司资本制度进行了分析。第二部分从可转换公司债的发行主体角度,分析发行主体的确定所体现的利益平衡。第三部分从可转换公司债的发行决定权的角度对利益平衡机制进行了分析,分析了国际上不同的立法体例,并对我国的立法体例进行了思考。最后分析了可转换公司债严格的发行条件所体现的利益平衡。第三章分析了可转换公司债转换过程中利益平衡机制的体现问题。本章首先分析了可转换公司债转换权的概念和性质,并明确了转换权和选择权的关系。其次分析了转换价格和转换期限中所体现的利益平衡。最后总结了转换权行使后利益分配。第四章从微观平衡的角度研究了可转换公司债具体制度中所体现的利益平衡,所谓微观的平衡就是针对某一主体利益保护的具体制度同时也兼顾到其他主体的利益。本章分三个部分进行分析。第一部分分析了发行公司利益保护制度中利益平衡机制的体现,重点分析了赎回制度、强制性转股制度,并对我国的立法和实践进行了分析。第二部分分析了可转换公司债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制度中所体现的利益平衡,讨论了回售制度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债权人整体利益保护制度。第三部分分析了发行公司原股东利益保护制度中利益平衡的体现,主要分析了原股东对可转换公司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