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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发展与金融的发展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各个时期对经济与金融关系的研究层出不穷。结论基本上都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导致了金融机构的出现。金融虽然内生于经济,可却具有本身独有的特征。在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如何实现农村金融与经济长效可持续发展,是实现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元素。甘肃省作为西部贫困省份,如何实现其农村金融与经济协调的发展,让农村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的农村居民,成为当前很有必要研究的课题。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选题的背景,目的和研究意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以及本文可能的创新和不足;第二部分是对西方不同时期金融和经济关系理论的回顾,在此基础上,第三部分就经济如何带动金融发展以及金融与经济如何协调发展的传导机理进行描述;第四部分,考察了甘肃肃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运用主成分分析法筛选出度量金融与经济发展的指标,并对他们的协调性进行分析;第六部分就进一步促进金融与经济协调发展提出政策建议。本文研究的主要结论:(1)从甘肃省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之间的协调发展度数值来看,1990-2011年22年间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度尽管2007年较2006年稍有下降,但整体上逐年提高,处于稳步上升的态势,2011年达到0.98,比1990年的2倍还多,表明这22年来甘肃省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发展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2)从甘肃省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度等级来看,1990-2011年22年间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度等级逐年提高,呈逐步提高之势,从1992年起就处于勉强协调,1997年达到初级协调,2005年达到中等协调,2010年达到优质协调,22年间经历了濒临失调、勉强协调、初级协调、中等协调、良好协调和优质协调的过程。(3)从甘肃省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协调类型来看,1990-2011年22年间甘肃省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之间是农村金融滞后与农村经济滞后交替进行,没有明显的规律遵循。其中,1990-1995年6年间处于农村经济滞后阶段,1996-1999年4年间处于农村金融滞后阶段,2000-2003年4年间处于农村经济滞后阶段,2004-2011年8年间除2006年和2009年处于农村经济滞后外,其余年份都处于农村金融滞后。本文结合甘肃省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实际发展情况,针对实证研究的结果,从解除农村经济对农村金融的约束和强化农村金融服务农村经济的功能两个层面对甘肃省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以保证甘肃省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