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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2003分税制十年期间的县级财政数据表明,在中国,地方政府的财政自控能力与地区经济发展是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财政分权度越高,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但是东、中、西部地区都有各自所需的财政分权度。经济比较发达,地方政府财政自给能力高的东部比较适合高分权度;而在经济实力比较落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能力较差的中西部(特别是西部),较低的财政分权度才是适宜的。整体来看,财政分权主要是通过改变政府资本在不同产业的投资结构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来实现经济增长。分税制所代表的财政分权制度变革,对中国不同地区的经济产业发展的影响存在广泛的差异。现有财政分权与转移支付制度并没有按其设计初衷使中国社会实现财政平衡与经济发展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