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在物业区域内开展物业自治活动的组织。上世纪90年代后期在我国开始建立以来,业主委员会的建设和发展在有效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锻炼和增强民众民主意识和能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和显著的作用。
但同时,业主委员会在实践中也遭遇诸多问题,如业主委员会法律主体资格不明确、业主委员会因各种干扰难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效率低,作用不明显、以及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等关系客体矛盾激化等问题不断出现,影响和制约了业主委员会功能与作用的发挥。对此,如何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切实推动业主委员会的良性发展已成为当前我国社会公共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课题。
本文结合美国、英国等国家业主自治组织的建设与研究的经验,以上海市长宁区业主委员会建设状况为例,运用社会调查、对比分析、定性定量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方法,对城市业主委员会建设情况开展研究。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层面展开:
首先,对城市业主委员会建设的本质、建设意义、发展变化等情况进行了归纳梳理,阐述了开展本研究的意义、视角以及选择的主要理论等问题。其次,对业主委员会在组织结构、职权职责、组织文化、组织运作、公共关系等方面的建设原则、要求、关系等问题及业主委员会的功能和作用进行了逐一研究,分析归纳了我国城市业主委员会建设的主要状况。再次,从进一步推进业主委员会良性发展,提高业主委员会作用的要求出发,运用管理学等理论分析总结了当前我国业主委员会在组织、运作、公共关系等建设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最后,针对问题,本文提出了有利于业主委员会加强建设,进一步提高运作能力,提升运作成效,发挥功能与作用的对策建议。
本文有助于提高各界对业主委员会的认识,对拓宽业主委员会建设的思路,提高业主委员会建设能力,推进业主委员会实际工作及加强我国非营利组织建设研究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