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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金融是国际金融发展的最新趋势,它的实质就是所在国或所在地区政府有意识地放松甚至取消税收管辖、金融管制等在内的管辖权,这一特点和避税地相结合就产生了离岸中心这一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因此,从国际税收角度来看,离岸金融是与避税、反避税问题相联系的。本文的目的就在于对各项离岸业务、英美两国和OECD针对此的反避税措施进行了解后,为我国制订相应的税收规定提供参考意见。文章分为四章,展开对这一问题的阐述。 第一章关于离岸金融的几个基本问题 这一章首先对离岸金融、离岸金融中心和离岸中心等几个基本概念进行解析,得出离岸金融的实质是所在国或所在地区有意识地放松甚至取消部分管辖权,它的业务类型主要包括离岸银行、离岸信托、离岸基金、离岸公司、离岸受控保险等。本章还对离岸中心与在岸国之间的关系做出了分析,得出了在岸国在两者关系中处于强势地位,它对离岸中心采取何种态度取决于离岸中心对在岸国正反两方面影响因素之对比的结论。 第二章 离岸金融的主要业务类型及相关的税务处理 离岸金融虽然业务种类较多,但利用其进行避税的基本模式通常大同小异,无非是利用税收协定减免预提税、将利润累积于离岸中心以延期纳税以及在离岸中心虚设业务以规避某些税收等,本章的主要目的就在于通过对在离岸中心上从事的主要离岸业务的介绍,从税收角度来了解离岸业务的优势所在。文章的最后以一个实例说明了跨国纳税人利用离岸中心的各项离岸业务进行避税的复杂性、隐蔽性。 第三章 在岸国及在岸组织与离岸中心的税收冲突 英、美等在岸国以及OECD等在岸组织决不会坐视其税收利益的流失而无动于衷。相反,它们会在适当的时候(即它们因离岸中心造成的损失超过来自离岸中心的利益时)采取措施予以反击。本章以英国、美国及OECD为代表,分别介绍它们在各个时期所采取的针对离岸中心的反避税措施,为第四章对我国税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提供参考。 第四章 离岸金融的税收问题对中国的启示 本章的目的在于试图为我国在处理离岸金融的税收问题上寻找一个合适的定位,从而合理地制定有关税收政策,在保护本国经济利益的同时,促进经济的发展。文章首先对我国应该对离岸中心持何种态度进行了分析,得出在我国仍处于经济起步阶段,以及加入“WTO”,国际反避税高潮兴起等国际国内环境下,我国应该对离岸中心采取利用与限制相结合的态度。其次,文章以英、美等在岸国的有关税收对策为参考,以OECD的最新报告为框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我国的离岸金融税收对策提出了几点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