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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增值税制度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多年处于缓慢的变迁过程中。经过多阶段的发展,我国增值税正一步步与国际接轨。然而,征收范围不全一直是我国增值税落后于国外发达国家增值税的主要原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有效缓解竞争不公和重复征税带来的负面影响。我国增值税分步“扩围”已成必然趋势,按照公平、效率、稳定等原则进行改革则是关键所在。上海“营改增”试点的成果可为全国性的“扩围”提供一定经验。
本文通过构建更细化的 61 部门投入产出表和相应的 SAM 表,并将其值代入建立好的增值税专用CGE模型,更全面地模拟了增值税“扩围”改革,并得出了长、短期内各方案的优劣。
在短期内,改革应以消除重复征税和降低行业税负为主,在综合考虑行业的可抵扣程度、被抵扣程度和转嫁程度的情况下,应先选取部分关键行业(交通运输业,餐饮业,软件业,商业服务业,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进行初步“扩围”。在对比短期各方案的模拟结果后,可知统一税率比差别税率更优。基于财政适度的承受能力和国家政策导向,对以上七个行业实行统一的6%税率同时进行机动车类抵扣的增值税转型是短期内的最优方案。
在长期,实行完全消费型增值税更为可取。长期内的最优方案应以居民能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居民福利与GDP增长速度相同)为最优标准,在保持原先增值税征税行业税率不变时,对除特殊领域以外的所有原营业税应税行业实行统一的13.5%税率“扩围”是最优的。如果考虑除特殊领域以外的全行业税率的一致性,15%的统一税率为最优。
与此同时,相应配套措施也应及时跟进:原营业税的优惠措施应该取消或者转化为低税率与即征即退措施;一般纳税人门槛应该统一;起征点应改为免征额;改革后增值税应由国税部门征收,税收分享比例应适当改变;国、地税部门应在征管方面相互交流与协调,并建立征管风险预警机制,加快立法进程,适度提升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