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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考察了“每”的语法性质、“每”的组合特征和表“每”意义的数量对应句。全文基于“每”的性质——限定词和副词这两个方面来展开论述。现代汉语中的指示代词,像“每、任何、所有”等本身不具有指代功能,只有限定数量功能;而像“这、那”等不但具有指代功能,还有限定功能。所以,我们认为具有指代功能不是它们的共同特征,限定功能才是它们的共同特征。所以我们把现代汉语中的指示代词看作是限定词。作为限定词,“每”对名词短语中心词的指称和数量起限定作用,表示全量和不定指。在组合特征上表现为:必须和数量短语组合,形成名词性短语。依据数量结构中量词的类,可以把“每+数量”结构分成三种类型:“每+数词+名量词”、“每+数词+动量词”和“每+数词+复合量词”。通过考察我们发现:“每+数量”结构在后置宾语位置上是受限的。我们认为这是语用因素的影响,因为“每+数量”是一个全量成分,有强烈的前置于谓语动词的倾向。作为副词,“每”修饰动词表示同一动作有规律地反复出现,表示动作行为的发生在时间上的周遍性,而且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是不定指的,动词呈现出零动态,在时态上表恒常时。与其他副词修饰动词的情况不同,“每+VP”在句法上不能自足,没有单独成句的能力,语法功能比较单一,一般只能作状语。我们从句法形式上把数量对应句分为“数量+(V)+数量”句式和“V+数量,V+数量”句式,从语义上把数量对应句分为事件句和恒常句。事件句指的是叙述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事件的句子。它陈述在某一特定时间中发生的事件。恒常句说明恒常发生的情况,不与特定时间、情景相联系,具有恒常意义。综合考察两种形式的数量对应句,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对于“数量+(V)+数量”句式来说,恒常句除要求谓语动词不带任何时体标记外,还要求数量对应句的前数量结构项是周遍性的,而且还必须是不定指的,否则为事件句。对于“V+数量,V+数量”句式来说,恒常句要求前数量结构项所表示的动作行为在时间上具有周遍性,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是不定指的,后数量结构项的动词呈现出零动态。没有“每”出现的表“每”意义的数量对应句,我们认为前数量结构项本身的词汇意义无法满足句法意义的要求,是句法结构赋予前数量结构项一个类似“每”的零限定词或零形副词,来保证前数量结构项的周遍性和不定指性。这是数量对应句实现恒常意义的句法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