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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是我国根据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状况做出的战略决策,对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都具有重要作用。“十一五”期间,全国立项安排各类土地整治项目1.24×105个,整治总规模1.11×107hm2,新增耕地2.67×106hm2,安排土地整治资金3.27×1011元1,新(修)建排灌沟渠6.7×106km,建成田间道路5.7×106km。根据测算,经过整治的耕地农业生产成本平均降低5%-15%,产量增加10%~20%,全国提高粮食产能8.0x 106t。在关注土地整治在建设规模、新增耕地、粮食产能、工程建设数量等成效的同时,巨额土地整治资金的投入产出效率也应得到重视,这对综合衡量资金投入与土地产出间的动态变化关系,促进有限资金得到充分利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研究以我国土地整治建设活动为背景,分析了2006~2012年来我国土地整治实施情况;结合土地整治项目投入产出要素,构建了土地整治投资效率评价指标体系,对研究期内我国土地整治投资效率水平及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分析了土地整治投资效率的时空特点及相互关联规律。得到以下主要结论:(1)研究期内我国土地整治项目以开发类型为主,这与我国耕地后备资源有限的现状不相一致,应予以关注。就建设规模来看,土地整理项目最大,开发次之,复垦最小;2006年到2012年,项目的空间分布由偏重于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转变为东部和中西部并重;在分布集中度上,土地整理和土地开发项目较为均衡,土地复垦项目则较为集中。(2)研究期内超过一半的土地整治资金投向东部沿海地区、两湖地区以及川渝地区。投资强度(单位面积投资)主要与整治内容相关。总体而言,包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和土地复垦的投资强度较高;研究期内土地整治投资总额呈现出从东部向中西部、东北地区扩散的趋势,大部分省份的投资强度都有所增加;与此同时,新增耕地总量也呈现出从东部向中西部、东北地区扩散的趋势。由于土地整治项目的新增耕地门槛限制不断降低,加之耕地质量提升和生态环境改善的重视度增强,单位投资新增耕地数量普遍减少。(3)研究期内我国土地整治项目投资效率总体较低,平均值为0.46。投影分析结果表明大部分地区较好地实现了土地整治投资新增耕地数量目标,但对项目区基础设施改善和社会保障等功能的实现仍有欠缺。在目前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主要任务的土地整治方向引导下,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应更加重视对社会效益方面的投入,以实现土地整治投资综合效益最优。通过规模收益分析可知,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土地整治项目为规模收益递减型,建设规模和投资的增加并不能带来效益更大的提升。因而在后期土地整治实践中,合理控制土地整治各项投入,使区域土地整治投入产出效率达到最优是我国土地整治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4)土地整治投资效率受国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影响较大,2008年以来随着重点地区和重大项目的土地整治活动成为投资重点以及土地整治资金使用和分配的进一步规范,我国土地整治投资效率有较大提升;就各地区而言,中部地区历年投资效率均高于东部和西部地区,东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低。(5)我国县域土地整治投资效率具有一定的空间正相关性,空间集聚特征显著;而省级尺度上历年均存在弱空间负相关性,局域空间分布具有一定的集聚性;整体上表现出省际间离散、省内县域间集聚的特征。从2006年到2012年长江中下游平原区逐步发展成我国土地整治投资效率的高值集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