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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以后,中国在制度选择和政策安排上面临着一系列转型和重新定位的问题。在这一过程中,谋求“三农”问题的合理解决、切实保障农民权益,是有效拉动内需,保证中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一环。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中国快速的经济发展速度带动了快速的城市化步伐,由此而引起了城镇用地需求极大的膨胀。在此过程中,大量的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被征用。由于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其赖以存在的制度环境和服务目标已经转变,不适应性和滞后性日益彰显,农民的权益在征地活动中不断受到侵害,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也由此而产生。征地问题的核心是土地如何补偿的问题,在当前的土地征用补偿制度下,补偿的标准、补偿的范围和补偿款的分配上都存在着很多问题,引起了农民的强烈不满,致使对抗、上访事件时有发生。在此前提下,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土地征用补偿制度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以期寻求一套适合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要求的土地征用补偿办法,以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本文应用产权及土地产权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地租与地价理论和交易费用理论,在借鉴了国外主要国家(地区)土地征用补偿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剖析了我国现行土地征用补偿体制存在的问题,其中包括补偿标准不合理、补偿范围过窄和补偿款的分配不规范等。并较为深刻地剖析了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即集体土地产权界定的模糊性及其引致的农民权利贫困问题。然后,在借鉴、评价一个案例调查实证的基础上,构建了我国土地征用补偿机制的新框架,其中涉及对公益用地“非赢利性”属性的界定,对征地程序的探讨,对补偿中采用的收益还原法及其参数的确定,对补偿内容如何确定的讨论,对新形式下土地补偿款应重新分配的研究,对失地农民安置途径的分析和对补偿纠纷的如何处理等方面。最后,文章提出完善我国土地征用补偿制度的配套措施,即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法律援助、为其提供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健全土地市场建设,培育农村土地市场;完善相关法律建设,为改革征地制度创造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