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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新准则要求企业在旧准则基础上增加一张新报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编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主要目的是反映全面收益,对上市公司报表使用者判断企业的价值具有极大作用。由于传统会计理论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经济环境的变化,对传统会计报表进行改革势在必行,全面收益观由此产生并处于发展之中,基于全面收益观的会计报表模式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新准则要求编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这标志着我国在变革收益报告方面终于有了实质性的进步。论文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为切入点,对我国的全面收益报告改革进行了研究。 论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引言和文献综述;第二章对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性质进行界定,简单介绍了全面收益的概念,详细介绍了传统收益的概念和特点;第三章分析了全面收益理论产生的环境和基础;第四章对国际上不同国家和组织的准则制定机构关于全面收益报表的不同模式进行了全面的描述和分析;第五章归纳出全面收益报告的三种模式,结合国外应用全面收益报告之后的相关实证研究,总结出各种模式的优缺点,对我国目前采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模式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发表看法,为我国未来损益表改革指出一条可行之路;第六章为结论,总结研究结果,归纳出文章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全面收益是对应于净收益(或净利润)这种传统的收益概念而产生的。收益的概念起源于经济学,但是传统的会计学收益与经济学上的收益有很大差别。经济收益要求在资产价值发生变动时确认,而会计收益只确认和计量已经实现的收益;经济收益更多地体现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资产——负债观”,会计收益则强调已实现收入与相关的历史成本配比,体现的是“收入——费用观”;济学家追求收益的真实性,而会计学家强调收益的客观性。全面收益概念的产生体现了会计收益向经济学收益的回归。 传统的收益确定模式以历史成本、收入的实现——配比和稳健原则为基础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其会计目标是受托责任观,按“收入——费用观”计量收益,收益中只包括已实现的收益。20世纪70年代以来,经济环境日益复杂,各种金融工具及其衍生工具纷至沓来,跨国公司不断涌现,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企业的经营活动日趋复杂。这些使得过于保守的实现原则不利于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评价,历史成本原则又无法体现资产的本质属性,人为操纵利润的事件层出不穷。传统收益模式受到极大的冲击,传统收益报告的改革势在必行。同时,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当时的收益报告质量不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历史成本收益缺少及时性,净收益报告不能很好的预示未来现金流量信息,而资产评估增值等未实现收益(利得)其实是具有信息含量的。全面收益理论由此得到发展,全面收益观以决策有用为会计目标,按“资产——负债观”计量收益,更多的以公允价值作为资产的计量属性,收益中包括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收益。 国际上许多准则制定机构都致力于改进传统收益报告模式。1980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首先提出了一个不同于传统的“收益”新概念——全面收益。1992年10月,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发布了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FRS3),率先要求企业编报“全部已确认利得和损失表”,该报表和损益表共同表述报告主体的全部财务业绩。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1997年正式公布了财务会计准则第130号(SFAS130)《报告全面收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1997年8月公布了修订的第一号国际会计准则(IAS1)《财务报表的列报》,也提出了改进业绩报告的要求。 国际上报告全面收益通常有三种模式,分别为: 双报表模式,即在传统损益表之外另加一张全面收益表;单报表模式,即在传统损益表的基础上编制全面收益表;权益变动表模式,即通过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来反映全面收益。三种方法各有其优缺点,权益变动表法较受企业管理层的青睐,但是与其它两种方法相比有较显著的缺点,表现为:不能突出反映全面收益的收益性质、不利于提高其他全面收益项目的透明度、在权益变动表中报告的全面收益通常难以得到报表使用者的重视等。 我国的新准则要求编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是一个重大的进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体现出的全面收益信息,对上市公司报表使用者判断企业的价值具有极大作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重新构建了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之间的勾稽关系。但是,由于采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这种方法反映全面收益存在显著缺点,笔者认为按照我国当前的情况,这种模式并不合理。主张现在可以采用双报表模式,环境成熟后,我国报告全面收益的模式还应由双报表模式转变为单报表模式。 论文的创新点为:论文认为按照中国现在的情况,双报表模式比权益变动表模式更为合理,在以后条件更为成熟的情况下,我国应该继续推进全面收益报告改革并最终选择单报表模式并提出了该模式的具体目标:真实的计量和报告资产和负债,同时尽量顾及客观性,真实全面的报告企业的全面收益,以恰当的方式列报全面收益的各组成部分,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最为有效的信息;在主要探讨全面收益的报告问题的同时,对全面收益的确认和计量问题提出了一些小建议;提出我国新准则的会计目标的二元性(兼顾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导致了我国全面收益报告模式选择上的保守性,而资本市场不发达是全面收益报告推行的一个现实制约因素,相应的提出为达到单报表模式应施行的促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