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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权力弱化是我国高等教育中被普遍认可的现状。学术权力的内涵,重要的不是从其管理内容来看,而是从其执行主体来看。在当代中国语境下,把“学术权力”界定为大学的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基于其专业特长和学术能力对大学学术事务所拥有的控制力,这是一种通俗易懂、直指高等教育时弊的理解。权力来源于权利、外在于权利、服务于权利,权利优先于权力。学术权力来源于学术权利,也服务于学术权利,学术权利是学术权力的“源头”与“归宿”。学术权力的异化会伤害大学师生的基本权益,损害大学的根本价值,导致大学组织的畸形发展,最终造成政府和大学的“双输”局面。为了解当前大学学术权力运作的具体情形,我们对近百所大学的各类学术权力机构(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成员的行政背景做了详细的实证调查,结果证实了我们之前的假设:是大学学术权力机构成员资格的获得与其拥有中层以上行政职务高度相关;二是在各类型高校中均是如此,研究型大学的学术权力并无强势表现。我们可以疏理出造成这种局面的诸多原因,如传统文化中的“官本位”思想、文革遗留的各种历史问题、经济落后导致文化落后等等,多种因素都对其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当前的高等教育体制。现行高等教育体制影响高校的主要途径在于大学的行政化,其具体表现有:单位级别的行政化、干部任免的行政化、组织架构的行政化和日常管理的行政化。这使得大学官僚气息日盛,失去了应有的文化气息,大学也越发没有创新能力,学术腐败、权力寻租等各种现象此起彼伏。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但现代大规模的大学组织到底以何种形式运行更为合理呢?为了平衡社会各团体的利益诉求,兼顾学术组织的松散特性与现代大学组织在效率方面的要求,大学应以多元方式进行管理。在领导体制层面实行真正意义的董事会制,董事会成员以独立董事为主体;在各职能部门(如财务、人事、基建等部门)按照科层制严格管理,执行行业通用标准;在学术单位(如院系及各类委员会)则类行会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