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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20年代,经过民初十年的探索和实践,一方面,中国的宪政迎来了一个新的机遇,特别是1922年“法统重光”之后,因为国会承担着下届总统选举和制订宪法的任务,地位凸显,国会空前活跃,与内阁、总统、司法之间的互动增加。另一方面,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民族主义思潮鼓荡,国人日趋激进,他们已不满足宪政的缓慢进程,而更加倾心子苏俄式政党政治的,逐渐遗弃了这一制度尝试,中国开始进入了由“宪政”走向“党政”的转折时期。发生在这一时期的罗文干被捕案涉及到国会、内阁、总统、司法、军阀等各个方面,先是国会、内阁援引军阀作政治上的较量,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内阁既受国会的强势束缚,又受到总统的制约,在左右为难中下台。案件最后又通过司法解决,在司法审判中,案件的主角既是当时的财政部长又是曾经的大理院院长、司法次长,被告的特殊地位增加了案件的复杂性和曲折性。同时,法官背后隐藏了各种政治势力的博弈,既有司法界争取独立的斗争,又有军阀、政客干涉司法的影子,其中社会舆论在其中也发挥了重要的监督作用。 通过细致地研究罗文干案,我们可以管窥20世纪20年代宪政的运行状况,以及公众舆论对民初政治的监督作用,或许由此能从一个侧面来解释民初宪政的历史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