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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制度不健全的市场环境中,审计师面临的法律风险较低,在这些市场中,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往往更为严格,以弥补法律制度不健全的缺陷。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对审计师行为有着更为显著的影响。本文立足法律制度尚不健全的中国审计市场,对审计投入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重点考察了重大错报风险、监管处罚、客户特征和审计收费水平对审计投入的影响。本文利用项目组人数和审计天数乘积的自然对数作为审计投入的度量,采用沪深两市A股主板上市公司数据对审计投入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发现:重大错报风险与审计投入正相关,说明审计师能够贯彻风险导向审计原则,在高风险审计领域配置更多的审计资源;客户规模和子公司数量与审计投入正相关;单位资产审计收费与审计投入正相关,审计投入与审计质量正相关,说明“低价揽客”行为会对审计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应予以打击;本年度受过处罚的注册会计师审计投入水平更高,监管部门的处罚能够促使注册会计师提高职业谨慎,增加审计投入;本年度受处罚的事务所的审计投入水平并没有明显提高,没有证据表明监管处罚能改变事务所整体的谨慎性和审计投入水平,但是受处罚事务所的审计收费水平显著下降,·这表明监管部门的处罚能够触发声誉机制,降低事务所的议价能力。同时,本文对审计投入和审计收费影响因素进行了对比研究,研究表明两者的影响因素存在显著差异,审计投入并不是审计收费的替代变量,审计投入研究是不同于传统审计收费研究的新的领域,从而本文具有不同于以往审计收费研究的新的意义。本文阐明了中国审计市场中影响审计投入的因素,提供了法律制度不健全的市场中影响审计投入的因素的证据,为监管部门打击“低价竞争”、完善监管措施提供了理论支持,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