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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求加快推进我国体育体制改革进程。体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旨在打造“办赛主体多元、参赛主体多元、办赛模式多元”的局面,是“大社会、小国家”理念下全方位满足人民健身、休闲体育需求的政策保障。篮球运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团队协作等教育价值,深受青少年爱戴。但鉴于我国学校体育开展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空间等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广大青少年参赛机会少,对篮球运动的兴趣得不到满足。本文运用文献法、调查法、数理统计法、案例分析法等方法,对后脱钩时代青少年篮球竞赛制度的拓展进行研究。主要涉及竞赛制度拓展的时机;为什么要拓展;怎么拓展;拓展成什么;拓展后的竞赛制度如何得以有效实施等问题展开研究。该研究是从竞赛制度入手,基于后脱钩时代背景,对青少年篮球竞赛组织进行的探索,一方面有理论研究价值,另一方面为各方利益主体有效开展青少年篮球竞赛提供了实践指导。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篮球竞赛制度服务多元参赛主体需求,依靠多元办赛主体协同,适应多元办赛模式运行。青少年参与篮球比赛的竞技、健身、交友等需求,呼唤多元办赛模式,突破篮球竞赛制度局限。办赛是参赛的前提。体、教、社三方办赛利益主体的政策保障、协同机制的出台和探索是实现篮球竞赛制度实施的坚实基础。(2)体育系统具有成熟的办赛体系、规范的办赛模式以及丰富先进的篮球优秀人才培养体系。其办赛的主要目标是普及篮球运动,遴选优秀篮球后备人才。基于此可以在项目设置、竞赛方法及报名方式等方面进行拓展。中国篮协“小篮球”发展计划就在这些方面做了尝试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3)教育系统具有充足的青少年篮球参赛群体、篮球比赛场地器材及较大的比赛需求。其办赛的主要目标是在校园内推广篮球运动,普及篮球运动,从而帮助学生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基于此可以在竞赛名称的命名、参赛对象资格、项目设置、竞赛方式、竞赛方法、奖惩办法进行拓展。我国校园篮球的推广在这方面进行尝试。(4)社会系统具有雄厚的资金支持,办赛的模式较为自由。其办赛的主要目标是推广篮球运动,宣传篮球俱乐部及协会并选拔优秀的青少年篮球后备人才。基于此可以在竞赛名称的命名、项目设置、竞赛方式、竞赛方法、奖惩办法进行拓展。社会系统组织篮球冬、夏令营也得到较为不错的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