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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工业用地作为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载体,需求日益增加,与有限的土地资源供给之间矛盾日益突出。随着用地实践的发展,飞地经济日益成为各界关注的新热点。然而在飞地经济的实践中存在一些隐患。发展飞地工业的地区如果没有使飞地项目与区域内的其他产业形成联系,可能出现“孤岛效应”,阻碍发展。产业整合通过分析现有产业结构的优劣,科学合理地选择适合当地发展的优势产业,可为飞地经济提供依据,避免负面影响。同时飞地形式打破土地资源的制约,为产业整合提供新途径。本文将发展飞地经济与区域的产业整合结合起来,落到土地上,以南京市为例提出基于主导产业选择的飞地用地模式。首先分析南京市经济发展现状,通过偏离-份额分析方法(Shift-Share Method)分析评价南京的产业结构,在此基础上建立指标体系,对城乡各区县以及13个开发区的制造业主导行业做出选择。在产业分析的基础上,构建飞地经济用地模式,得出以下主要结论:(1)在市域范围内,以开发区为主要载体,大力发展以工业制造业为主体的飞地经济。针对开发区现有产业发展不同类型的飞地经济,可将全市13个开发区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类由产业结构层次较高、经济实力较好的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江宁经济开发区组成。其飞地产业应集中于交通、通信、通-专用设备、计算机及仪表仪器等现代型、高附加值的先进制造业,同时不排除适当引进自身产业已具较大规模的制造业。第二类由南京化学园区单独组成,发展石油、炼焦、化工类制造业的优势明显,应重点飞入此类制造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化工园区。第三类由主导行业不够鲜明但实力较强的浦口经济开发区、南京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京栖霞经济开发区、六合经济开发区、江苏溧水经济开发区等组成。该类开发区应重点引进具有优势的行业,如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等制造业。第四类由南京滨江经济开发区、南京雨花经济开发区、南京出口加工区及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组成。该类开发区主导行业不鲜明且实力偏弱。宜与第一类和第二类开发区进行广泛的飞地经济合作,承接一、二类型开发区的纺织、家具、印刷、食品加工类行业,谋求错位发展,做大优势行业。(2)南京飞地经济用地模式划分为如下四种类型。①飞-Ⅰ型:此类飞地土地的开发方式为增量土地供应形式,前期开发和基础设施投入水平高,引入的产业主要集中于效益较高的重型机械制造及高附加值的新技术行业以及通用设备、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等普通型制造业,按照投资的比例计算各自的经济目标,得到利益分配的方案。②飞-Ⅱ型:此类飞地土地供应方式为增量供应方式,先筑巢后引凤,飞入产业以高端型和普通型制造业为主,向着做强某一优势产业发展。其利益分配主要由双方共同协商进行。③飞-Ⅲ型:该类型飞地土地开发方式是增量土地供应,先“引凤”后“筑巢”,飞入产业准入条件不高,对飞地效益分配采取具有让步意义的政策偏向策略。④飞-Ⅳ型:该类型是“腾笼换鸟”式的用地模式,即通过存量土地置换飞入高一级的产业,存在较高风险,实践中应谨慎。不同层次飞地经济用地模式选择有所区别。南京城乡间飞地经济,可按照飞-Ⅲ型进行,南京主城地区作为“飞出方”当承担飞地主要投资者的角色,通过南京主城区方面充裕的资金及软件优势,促进地方工业园区的升级,而郊县郊区方面应承担土地供应、拆迁等责任,并且在有关飞地产生的利益分配上,应当进行一定的让渡,促进进一步投资开发。南京县乡镇间飞地经济可参照飞-Ⅱ和飞-Ⅲ结合型用地模式,以县城作为“飞入地”角色,引导乡镇工业往县城集中,土地管理和收益的主导权都在飞入方。(3)通过对南京市典型飞地经济鼓楼-溧水开发区的走访调查,发现在飞地经济实践活动中,在跨区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利税分配上存在许多问题。因此,本文认为可由江苏省政府携国土部门及相关部门成立飞地经济领导组,由该领导组统筹飞地经济实施所需协调的各项事宜,制定飞地经济具有扶持性的土地政策、财政及税收政策,监督双方飞地经济发展土地及资金管理工作,明确双边政府责任及义务开展跟踪考核制度,促进飞地经济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