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世纪80年代以前,世界各国都以林木中的阔叶树为主要原料,来栽培香菇、木耳、灵芝等食(药)用菌。然而阔叶树资源紧缺,培植周期长,且不易人工栽培。随着食用菌产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食用菌工厂化企业的迅猛发展,“菌林矛盾”日趋突出,资源遭到破坏,生态环境日益恶化,食用菌产业也面临原料短缺的威胁。在此背景下,福建省大力推广菌草技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采用者的角度,对农户和工厂化的菌草技术采用行为进行分析,探究影响菌草技术采用的因素,从而诱导采用者(农户和工厂化企业)的行为,促进对菌草技术的采用,实现以草代木,节约木材资源,解决“菌林矛盾”,保护生态环境,促进食用菌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研究的是基于菌草技术采用行为的政府激励政策,主要从采用者行为的视角来进行探讨。采用的方法有规范与实证研究结合、实地采访和问卷调查、典型案例分析、计量经济模型等。本文的思路如下:首先对以往的研究文献进行综述,并界定了菌草技术的相关概念,从背景描述到理论分析,再到实证研究,最后进行总结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主要包括了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福建菌草技术发展的背景,并总结了菌草技术在实践中的运用情况。第二部分从农业技术扩散系统、政府的宏观目标、生产者的微观动机等方面分析福建菌草技术的扩散机制;第三部分对微观生产者之一(农户)的菌草技术采用行为进行研究,分析菌草技术采用的影响因素;第四部分对微观生产者之二(工厂化企业)的菌草技术采用行为进行研究,分析菌草技术采用的影响因素。第五部分阐述政府激励政策的内涵及作用机制,研究应用政府激励机制促进菌草技术采用与扩散的理论依据和政策效率,并提出政府激励政策的优化对策。研究结论表明:第一,随着食用菌产业的迅猛发展,食用菌的生产原料由原先利用林业废弃物,发展到通过大量砍伐阔叶林来获取,造成“菌林矛盾”日益严重,因此推广菌草技术尤为迫切;第二,政府农业技术扩散的宏观取向与生产者行为存在差异。政府着眼于社会和生态效益,而生产者则追求自身收益最大化,只有当他能从中获取较高收益时,菌草技术才能被采用;第三,农户菌草技术采用行为与“是否兼业”、“菌草技术的难度”等变量呈负相关关系,与“获得政府补贴”、“技术指导或现场示范”、“木材管制”、“种植年限”、“参加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等变量呈正向关系;第四,食用菌工厂化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特点以及较强的信息处理和技术试验创新能力,因此采用菌草技术有一定的优势。同行之间的信息交流、竞争压力也是影响采用的重要因素;第五,菌草技术采用结果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但是采用者在采用菌草技术初期会提高成本、增加风险,因此在市场机制单独发生作用时,采用者会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不会自觉采用菌草技术,菌草技术很难自发地扩散。所以在技术应用的前期,必须依靠政府推动和财政激励,以及政府推广部门前期先导性的示范推广,引导和带领农户和企业采用菌草技术。上述研究结论具有很好的政策意义:第一,继续实施对菌草技术的财政激励政策,特别应加大补贴力度,扩大受益对象的范围,优化补贴路径,种草和用草同时激励,实施典型奖励,发挥示范效应作用;第二,加大培训服务激励,减少农户和企业菌草技术采用的风险;第三,扶持菌草专业合作社,实现草粉供应的产业化规模化;第四,鼓励菌包生产企业采用菌草技术,实现企业与农户的优势互补;第五,强化约束机制,引导农户和企业树立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