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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行政法可以说是凝聚了严格规则与正当程序两种模式优点的结合模式。然而,严格规则模式与正当程序模式的结合并没能完全解决行政法出现的问题。因此,本文在这两种模式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行政法发展的第三条道路——原则控制模式,即将法律原则视为控制行政权及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法律原则起作用的前提是法律原则能够适用于司法实践,但现实制度设计的弊漏与理论研究的阙如已导致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司法适用存在严重的不足,进而制约了行政法治理想的达成。因此,研究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司法适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什么?行政法基本原则存在的意义是什么?行政法基本原则司法适用的根据在哪里?行政法基本原则怎样具体适用?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司法适用的现状以及如何构建符合中国实际的行政法基本原则司法适用制度?这些都是行政法基本原则司法适用研究的核心问题。本文就是基于这样的思路,深入探讨了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司法适用。 全文共分六个部分,约四万余字: 第一部分:行政法基础理论与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法基础理论与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内在的联系,行政法基础理论是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理论根据。在对各种行政法基础理论进行评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行政理念的变化、行政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以及我国的国情等因素,得出行政法是控制行政权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法的结论。与行政法是控权加保权的法相适应,行政法基本原则应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 第二部分:行政法基本原则司法适用的作用及意义。本部分是对行政法基本原则司法适用的价值追问。行政法规则在具有普遍性和明确性的同时,还具有不合目的性、不周延性、模糊性以及滞后性的特点。由于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存在根本的区别,它具有较宽的覆盖面、宏观上的指导性以及稳定性强等优点,所以行政法基本原则能够作为克服行政法规则局限性的手段和工具而存在。 第三部分:行政法基本原则司法适用比较研究。本部分以两条进路推进行政法基本原则司法适用的比较研究,其一是与民法、刑法基本原则的司法适用进行比较;其二是对两大法系的行政法基本原则司法适用进行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