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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快速发展的同时,政治风险管理问题日益突出。政治风险一般不可预见,发生几率相对较小,容易为投资者忽视,但是风险一旦发生,投资者面临的损失将十分惨重。近期给我国投资者造成严重损失的利比亚战乱,就属于典型的政治风险。政治风险无法逃避,任何国家的任何项目都要面临政治风险。一个公司除非采用“完全风险回避”的战略并且只局限在国内经营,否则,当他走出国门对外投资时,他就要认真考虑政治风险的管理问题。 政治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有两种:自我管理和购买保险。自我管理是指通过战略合作或细致计划避免损失发生,它是防范风险的第一道关口。购买保险并不是为了防止损失发生,而是确保在损失实际发生之后获得部分或全部的赔偿。 两种方法各有长短。自我管理方法在管理征收或国有化风险时比较有效,对汇兑限制、战争等政治风险则显得束手无策,经验表明,传统商业风险管理方法如分散投资、存货管理、签订长期合同等管理政治风险的效果很差;购买保险则可以通过保险人的参与降低项目风险,并在损失后获得一定赔偿,但是获得赔偿后进行的权益转让可能让投资者放弃这个项目,并失去以后的“期权”收益。 两种方法并不相互排斥,综合运用两种方法可以达到很好的管理政治风险的效果,例如采用一前一后策略,在项目开始时就加强自我管理,尽可能规避可能发生的风险,然后就剩余的且自身无法控制的风险购买合适的政治风险保险,即海外投资保险。 海外投资保险是由国家出资经营或由国家授权商业保险机构经营的政策性保险业务。它对投资者因投资所在国发生的征收、汇兑限制、战争及政治暴乱、政府违约等政治风险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以支持本国投资者积极开发海外市场,进而配合国家外交、外贸、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的实施。 海外投资保险既可以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如Lloyds,AIG等,也可以从官方机构或多边金融机构获得,如美国的OPIC和世界银行旗下MIGA等。很多国家都向本国投资者或具有本国利益的投资项目提供海外投资保险服务。不同国家提供的海外投资风险保险服务的内容各不相同,形式也多种多样。 作为应对跨国投资中政治风险的有效手段,海外投资保险制度被世界各主要资本输出国广泛使用,并在发展中呈现出五个新趋势,具体是:(1)承保标的逐渐由股权类投资转向债权类投资;(2)承保风险在原有四项基本政治风险的基础上不断延伸和扩展,并开始承保商业风险;(3)承保领域向海外投资之外渗透,比如承保租赁交易、工程承包项目预付款交易等;(4)国际同业之间的合作加强,特别是对大型投资项目的信息交流、共保、再保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合作;(5)对国际资本市场的参与不断加深,在结构性融资、项目融资、债券发行、投资基金、信用衍生产品方面都存在海外投资保险的积极参与。 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建立,作为一项政策性金融业务,在近几年发展较快,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几个问题:(1)规模仍有限,业务宣传力度也不够,社会认知度还较低,对市场的影响较小;(2)国家对于海外投资保险的立法滞后,业务发展需要的相关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3)业务创新不足,很多市场需求没有得到满足。 我国“走出去”战略的深入实施需要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大力支持。我国应从七个方面入手,尽快完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其在支持和保护海外投资方面的积极作用。这七个方面是:(1)要增强广大企业政治风险管理意识,加强对世界各国政治风险的研究分析力度,不断提高对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认知度;(2)加大相关立法和政策支持工作,尽快将海外投资保险纳入国际投资协定之中,并完善国内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和政策两个层面大力支持业务发展;(3)改善内部管理,从风险控制、业务审批、操作流程、保后管理、经纪人制度等方面提升业务健康发展能力;(4)大力开展业务创新,提高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5)高度关注环境问题和反腐败、反洗钱问题;(6)加强与国际同业和东道国相关机构的合作;(7)积极探索向资本市场分散风险的新方法,提高投资保险机构承保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