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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资本市场中,由于证券的“非信息本源性”和信息披露的成本及信息搜集成本与投资者的有限理性造成了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信息不对称,这为管理当局追求个体利益提供了条件。单一的强制性披露虽然有利于消除信息不对称、公平资本市场决策行为,但越来越无法满足投资者日益多样化的决策需求,自愿性信息披露作为强制性披露的深化与补充,不仅更多地吸引了投资者的目光,在投资决策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而权益资本成本作为投资者要求获得的预期收益率,是上市公司筹集和使用资本应承担的机会成本的反映,它同样影响投资者投资项目的取舍。 自愿性信息披露与权益资本成本的关系无论在会计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领域都是一个令人关注的重要研究课题。国外的理论与实证研究表明,企业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的提高减少了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提高了股票的流动性,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预期,从而降低了企业的权益资本成本。然而,相对国外基于欧美发达国家的成熟市场的研究,由于我国的证券市场还处于发展阶段,对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研究才刚刚起步,自愿性披露水平与企业的权益资本成本是否存在显著的负相关性还有待检验。对此,本文试图利用2007年上市公司年报数据在这方面做一些探索性研究。 论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首先交待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并简要地对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思路进行了介绍。第二部分介绍了相关概念,并从会计目标理论、契约理论、信号传递理论以及超额收益理论分析了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最后对自愿性信息披露与权益资本成本的相关性作了分析。第三部分为自愿性信息披露指标设计以及总体特征分析,根据国外比较成熟的指标体系以及我国的特殊背景构建披露指标,分析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总体特征。第四部分则是本文实证分析部分,建立相应的模型,实证研究自愿性信息披露与权益资本成本的相关性。第五部分是研究的基本结论以及相关政策,就实证结果提出企业提高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本文的创新及特色在于: 1、初步构建适合我国上市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指标体系。 2、在实证模型中运用的估算成本更接近权益资本成本定义。 3、样本取材中加入了大小样本的概念,论证结果说服力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