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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借用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关于“风险社会”的理论,认为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起飞,中国社会也已经从古典工业社会进入高风险的现代工业社会。对现代公共管理来说,在风险时代,“回应”这些“风险”或者是说如何预防“风险点”就成为政府治理的重要课题。面对各种日益增多的社会突发性事件,地方政府能否做出及时而有效的回应成为巩固执政地位和提高执政能力的关键所在。本文首先梳理、总结了政府回应性的一般理论,认为政府回应性是基于一种组织或者是个人行为的发生,公众产生诉求,进而政府参与并回应的过程。相比传统的政府回应机制沟通的单向性、回应的被动性等缺陷,现代政府的回应性应以双向互动的视角重视公众环境的特点和公众需求,真正落实以民为主的思想,实现公民的主体性转化;其次分析了地方政府在2010年“深圳富士康事件”中回应性不足的问题,并描述了这种滞后的被动回应所反映出的地方政府回应性的一般性表现:回应意识不强、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程度低、政府回应的方式不完善等;最后,认真分析了地方政府回应性不足的制度原因:社会管理的强制型约束规则抑制了公众的参与、政府层级过多造成信息不畅通、地方政府自我保护的价值取向使其回应性降低等,并提出完善地方政府回应性的四种途径:确立“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增强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驾驭和引导公共舆论的能力、进一步拓宽公众自由表达需求的途径,为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和完善地方政府的回应性、治理能力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