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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动员是与社会动员相对应的概念,它是指国家(政府)为实现特定目标,运用说服、强制和诱导等手段,影响个人的认知、情感和判断,鼓动和组织社会(包括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集体行动或者为集体行动提供帮助(物质或情感)的过程。国家动员能力是国家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彰显其主体性和履行其职能的基础。本文将国家动员置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分析框架内,采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探究转型期中国国家动员的必要性、实践历程、能力形成、运作机制、运作风险、现实挑战以及运作边界,以期在理论上规范国家动员,并为国家动员实践提供理论参考。转型期的中国面临各种挑战,不仅要面对工业化进程中的风险,还要面对前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的风险。风险的多重性、破坏性、普遍性和分层性要求政府具备一定的动员能力,以应对各种公共风险和公共危机。但这种风险仅仅是经济社会发展负面后果的表现,是浅层次的风险。当前,中国社会存在着社会阶层结构不合理、社会控制乏力、社会安全网不健全以及社会整合缺乏价值和心理基础等四个方面的社会风险。这些风险是深层次的、制度性的、结构性的风险,因为它们均发生于社会结构层面。化解社会结构层面的风险,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整合,这些任务要求国家应当具备强大的动员能力。与此同时,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的国情要求政府应当保有适度的动员能力,以利于规划发展目标、提供公共产品、限制垄断和保护竞争、降低增长代价,从而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高效地发展。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经过以暴力革命、群众运动和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动员实践,中国政府在改革开放初期具备了强大的动员能力:通过行政控制和以公社制和单位制为核心的组织控制机制,形成了较强的社会控制能力;通过垄断绝大部分社会资源并对资源实行再分配,形成了较强的资源配置能力;通过灌输集体主义和阶级对抗的意识形态,形成了较强的凝聚认同能力。中国共产党及政府动员实践的开展和动员能力的形成,有赖于其对框架整合、权力控制和利益诱导等动员机制的娴熟运用。框架整合是国家为推动动员而建构认同的过程:政府首先赋予动员一定的意义和价值,也就是建构动员的“框架”;再综合采用渗透、启发、魅力和威胁的方式,使民众逐渐认同国家所实行的公共决策及所倡导的价值观念;最后通过重复动员强化国家动员的“框架”。但并非任何动员都能够达成一致的认同。在认同之外,国家还采用了权力强制和利益诱导的方式开展动员:一方面,政府通过垄断暴力和控制稀缺资源获得相对于社会的权力,并运用权力强制社会参与动员;另一方面,政府运用利益刺激社会个体的需要,诱导社会个体为满足自身需要而响应国家动员。适度的动员能力对于国家应对公共危机、促进社会整合和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其运行是以公权力作保障的,其本质是国家公权力的运作,这就决定了国家动员具有一定的风险。就动员的程序而言,国家动员容易突破规则对国家动员的限制,如违背公权力的本质、背离公正理念、违反市场规则和侵犯个人权利;就动员的主体而言,过度动员可能会造成国家控制力降低、不规范动员可能导致政府公信力下降、动员主体间的分歧可能导致政治体系的内耗,最终导致国家能力弱化;就动员的客体而言,过度动员可能造成社会资源匮乏、社会自组织能力不足,导致社会动员发展不充分。此外,由于动员中“有组织的不负责任”和决策的有限理性,国家动员容易暗藏各种风险。动员规模越大、动员强度越高,国家动员潜藏的风险也就越多越大。当前,相对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具有的强大动员能力,我国国家动员的能力逐渐减弱。在资源占有和配置方面,民营经济的发展打破了国家对生产生活资料的垄断性占有和垄断性分配,民众择业也不再依附于国家而有了更多自主权;在组织控制方面,作为社会控制机制的公社制和单位制解体、社会流动性加大、政府公信力降低,这些因素使得国家的控制能力相对弱化;在价值观念方面,社会价值观念多元化、民众的权利意识增强,国家通过框架整合建构认同变得更加困难;在动员主体方面,随着法制的完善和社会监督力量的成长,政府公权力受到更加严格地法律规制和更加严密地社会监督。国家动员就是集中全国力量办大事,它是中国的一大特色。但国家通过动员集中力量办成的大事有好坏之分。国家动员如若运用得好,那么它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如若用得不好,那么它就可能造成全国上下集中力量办“大坏事”的局面。这就需要规范国家动员,确定国家动员的边界,明确国家动员的适用范围。在适用性方面,国家动员应当仅用于应对风险、社会整合与发展经济,以增进民众整体福利而不是相反;在运作边界方面,国家动员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对公权力的限制、不能破坏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不能违背民意侵害民利;在国家动员的发展方向方面,我国政府应当慎用大规模动员,国家动员应当适时淡出政治领域、国家动员以往所承担的部分职责应当逐渐转移给市场和社会,形成国家动员与社会动员的良性互动,共同致力于风险应对、社会整合和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