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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自问世以来就成为了人类文化的重要载体和主要的文化交流方式。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持续发展以及对外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电影作品被引进中国市场。原声电影,作为一种了解国外语言及文化的重要手段,受到越来越多观众的欢迎。然而近年来,英文原声电影的字幕翻译出现了一种过度渲染本土文化的趋势,即运用大量带有“中国风”的流行语或诗词典故等改写原文,不管贴切与否。本文称这种翻译现象为“过度本土化改写”。2012年,随着电影《黑衣人3》和《马达加斯加3》的上映,这种过度本土化改写在观众和媒体中引发热议,有人认为这种“接地气”的翻译是一种新的尝试,而且很有“笑果”;更多人认为这样的翻译“太过跳戏”,“让人难以入戏”。本文从改写理论出发,首先分析了意识形态及诗学对翻译活动的影响,随后阐述了由此而导致的两种结果:要么过分强调原作者的权利、意识形态等因素对翻译活动的制约,要么过分夸大译者的主体性。在第一种情况下,译者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无法得到发挥,其直接后果是充斥“翻译腔”的译文;第二种情况下,译者在翻译的过程中大多采取随意的态度,因为在他们看来,既然是改写,他们可以对任何错译、漏译、伪译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本文探讨的过度本土化改写显然是属于第二种情况。作为本论文研究对象的原声电影,不同于电影翻译的其他类型,译文应尽可能呈现源语文化及源语特质,让观众感受电影的原汁原味。面对着目前字幕电影中出现的过度本土化改写,作者总结了这种改写在上述两部电影字幕翻译中出现的4种具体表现形式,即:(1)过量网络词语的使用;(2)不加甄别地使用古诗词;(3)随意套用名人名字;(4)毫无根据的改写替换。针对字幕翻译中出现的这一现象并结合字幕电影本应具有的特点,作者呼吁译者在进行字幕翻译时需遵循切斯特曼所提出的翻译伦理原则,呼吁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应遵循切斯特曼提出的“再现模式”、“服务模式”、“交际模式”、“规范模式和职业承诺模式”。具体在字幕翻译中应该做到忠实于原文文本,最大程度再现原文及原作者的意图,充分的考虑受众的需要,做源语与目的语两种不同文化交流的桥梁,促进两种文化之间的平等交流。同时,官方翻译机制及流程也应该规范化,让译者孜孜不倦地提高自己的双语水平,自觉地做到心中有道,心中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