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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体系都是分为若干级层,通过主权的分层达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是中央政府的重要目标,财政分权正是这样的分层体制。财政分权是指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权力和支出责任范围,并允许其自主决定预算支出规模与结构,使处于基层的地方政府能自由选择其所需要的政策类型,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其结果便是使地方政府能够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有关财政分权的理论不仅在发达国家得到普遍的重视,许多转型中国家也将财政分权视为打破中央计划束缚走上自我持续增长道路的重要手段。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初步建立了我国财政分权体制框架,近十五年的财政分权体制建设为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其与经济改革和财政体制建设的不适应性日益显现,其建设已滞后于经济发展的步伐。为此,本文从财政分权体制的历史和现状出发,着重分析了现行财政分权制度在政府职能界定,税权划分,地方税体系建设,政府间转移支付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出了现行财政分权体制存在的弊端。而这些弊端是造成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和支出,财权和事权不相匹配、财政资金利用效率不高的主要原因。因此,财政分权体制亟待改革与完善。本文共分为六部分。开头部分为本文的导论,在导论当中主要阐述了本文的选题意义与研究背景,本文的研究框架和本文的创新和不足之处。第一章为财政分权理论综述,本章又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财政分权的理论综述,二是国内外的主要经验研究及主要经验结论。在理论综述部分首先对传统的财政分权理论——TOM模型做了简要的介绍。TOM模型主要是从经济学的视角,以新古典经济学的规范理论作为分析框架,考虑政府职能如何在不同政府次级间进行合理配置的问题。接下来介绍了公共选择理论学派和第二代财政联邦主义学派对传统财政财政分权理论的批评与发展。以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立足于限制政府征税权的的角度对传统的财政分权理论进行了批判。首先,布坎南认为传统的财政分权理论假设前提,即“仁慈而高效的专制政府的存在”是与现实背离的。其次,布坎南还指出传统的财政分权理论忽略了联邦结构本身所具有的宪法含义。第二代财政联邦主义指出传统财政分权理论将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过程视作“黑箱”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并提出了“市场维护型的财政联邦主义”。将企业理论和机制设计理论等微观经济学的新近发展引入到财政学领域,他们认为财政分权不仅仅是政府功能的合理配置,他还是作为公共政策制定者的激励机制的一系列的正式与非正式的制度。第二部分还简要介绍了关于财政分权的国内外主要经验研究及主要结论,主要包括:(1)对财政分权和市场化改革之间次序问题的研究,(2)对财政分权和宏观经济运行绩效的研究(3)对财政分权程度的研究。通过本部分的研究为本文的进一步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二章为中国的财政体制的历史变迁。在这一章中,笔者首先从我国建国以后财政体制的变迁谈起,简要概述了中国财政体制的变迁过程,重点讲述了1994年进行的分税制改革和改革的主要内容。在此之后分析了经过分税制改革以后中国的财政分权体制建设虽然取得很大的进展,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同时也指出财政分权体制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仍然有研究的必要性。第三章是中国现存财政分权体制存在的问题分析。在本章中作者主要从以下方面对现存财政分权体制进行分析:(1)政府职能界定问题,指出我国目前仍然存在政府职能界定不清,“越位”与“缺位”并存的现象。(2)各级政府间的财权与事权划分不合理,支出权责不清的主要表现。(3)现行的财政分权体制没有形成健全的地方税体系以及由此造成的现行财政分权体制基础不牢固。(4)横向财力不平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在继续扩大。第四章是规范和完善我国财政分权体制的建议,针对第三章提出的问题结合现有的成熟的财政分权理论给出了可行的建议。第五章是本文的结束语,在本章中对全文做了全面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