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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在研究社会发展和全球化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风险社会理论。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又从制度性风险和风险对人们日常生活影响方面,对风险社会进行了阐述。近年来,我国事故灾难频发,群体事件屡屡出现,不论是风险发生频率的增大,还是公众风险意识的增强,都表明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正在进入风险社会时代。与此同时,网络的日益发展,加强了人们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注,让风险社会对人的影响也随之扩大,其中最为凸显的就是近年来频发的网络集群。集群行为作为一种社会群体现象,最早是被社会心理学所关注和研究的。但网络的发展和社交媒体的成熟,让传统意义上的集群被搬上了网络平台。在公众的传播活动中,一定数量的网民,由于对某种事件的关注并达成了共识,在网络上进行的一种带有共同目标的网络传播活动,即网络集群。可以说,网络集群行为是一种传统集群行为在网络媒介上的延伸。与传统集群行为一样,网络集群也具有自发性、无组织性和不稳定性等特点。网民通过发布评论、意见等方式聚集舆论,使单个网民的声音扩散为群体的舆论效应,从而使危机的影响扩大,成为全社会热议的话题。根据近年来发生在我国的危机案例,受众的信息传播力量及其所爆发的舆论影响,越发受到新闻传播学者、媒体和政府的关注和重视。在网络日益发达的今天,封闭信息已不是把握舆论的最佳办法,应对网络集群需要新闻媒体和政府掌握网民心理,关心网民热议话题,解决网络集群中所提出的社会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在广大受众心中树立责任媒体、责任政府形象。论文仅从风险社会理论视角出发,分析风险社会中的网络集群行为,并力求找到正确的舆论引导方式。论文共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引言主要阐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选题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研究重难点、创新点,及研究方法。正文由五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对风险社会理论、网络环境下的风险社会特征,以及我国目前的风险现状进行阐述;第二部分为对网络集群的概念和推动因素的探析;第三部分为对网络集群案例——“延安特大交通事故”的梳理和归纳;第四部分基于上文对风险社会理论以及网络集群案例的梳理,阐述我国目前对网络集群舆论引导的缺陷。第五部分则为风险社会中对网络集群舆论引导提出的一些改善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