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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文件中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农村土地使用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推出的“土地新政”使得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又一次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是解决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利用细碎化及土地抛荒和土地闲置的有效途径,对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目前,人们虽然从理论上认识到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重要性,国家也采取各种措施来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但是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发生率一直很低,农村土地仍处于分散经营状态。因此,系统地分析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基础理论、现状、各种制约因素和对策建议,对于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现实意义。
本文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动态和静态分析相结合等方法来分析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力图使本文研究成果对政府制定政策有借鉴意义。本文首先介绍了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本文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然后阐述了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定义、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原则和方式、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成因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历史等基础理论,分析了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多种实现形式和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接着通过实证分析全国主要是湖北省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及特点、主要成效和遇到的问题及原因,发现流转程序不规范、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缺失,劳动力转移受阻,对农地流转认识偏差,农村土地产权不完整以及流转机制不健全成为加快农地使用权流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政府部门应从借鉴国外经验并创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农地产权制度、改革二元户籍制度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条件、建立区县、乡镇、村组三级流转平台、转变观念、应对农民工回流等方面来促进农地使用权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