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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以来,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自觉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它从根本上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迫切要求我们设计一套指标体系来对其进行综合评价,本文正是在此背景下展开研究的。本文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从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阐述和谐社会概念的演进,体现了和谐社会是中华民族千百年不变的追求,是我国当代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并以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和基本特征为依据,在借鉴和比较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和谐社会目标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三方面出发,确定了一个包括35项指标在内的和谐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并利用现有的、公开发表的统计资料,根据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参照国际通用标准以及趋势外推法确定了部分指标的有限目标值,使人们对和谐社会有一个明确的奋斗目标。在综合评价方面,运用综合指数法对我国和谐社会的整体进程进行全面分析,主要包括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进程、实现既定目标所要保持的增长速度进行评价,还包括对按照现有的发展速度实现和谐社会有限目标时间的预测。此外,本文选取了我国东、中、西部有代表性的六个省(市)作为研究对象,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2005年我国各代表地区和谐社会建设状况进行比较分析。本文结合定量分析的结果,对如何加快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提出几点建议与对策。其中,最重要的是提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难点在农村,重点在中、西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