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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人民警察是依据国家的法律与法规履行自己的职责,在维护国家安全与公共秩序,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都发挥至关重要作用,其人身权利受到国家强制力的有效保障,这就成为其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但是在其履行职责实践中,人民警察背负极大的压力,其合法的人身权利屡受侵犯,诸如恶意投诉、暴力袭警、遭受谩骂殴打等现象愈演愈烈,如果任其发展,就会导致提升执法人民警察执法成本、降低人民警察履职积极性、阻遏警察正常执法等不良后果,甚至会对社会稳定与人民合法权益造成威胁,问题的严重性不可小觑,这也就成为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本文以洛阳暴力袭警事件为例,在国内外文献综述的基础上,采用文献资料研究法与个案分析法,,对法治、人身权、人民警察人身权利等核心概念进行明确地界定,详细剖析洛阳暴力袭警事件案例后本文认为:由于社会阶层利益归属不明确,对立现实存在;人身权保护的社会价值未得到充分认知;追求“短、平、快”的危机处置方式;警察个人人身保护技能培养不足等原因共同作用下,导致了社会处于转型期,人身保护易受到社会矛盾冲击;社会媒体定位不准,形成人身权利保护负面效应;法律规制建设滞后,警察人身权利保护支持力差;人身权利保护意识不足,危机应对力欠缺等问题出现,暴力袭警案件最近几年也逐渐增多,这不能不引发社会的关注。本文在借鉴英国严格法律规制建设、美国构建完善的人身安全保障体系,以及法国强化警察培训与建立维权组织经验,提出将警察人身权保护融入和谐社会建设,端正媒体新闻传播行为,提升政府在警察人身权保护中的责任,加强个人在警察人身权保护中的作用等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