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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将部分公共财政的理论应用到高等教育财政的研究领域中,在公共财政的框架约束下对高等教育财政转移支付进行较为系统研究。以“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为原则构建高等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其目的在于为高等教育财政的发展与改革提供有益的建议,为高等教育财政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依据。在研究方法上,本文主要采用了理论分析、比较研究和规范分析的方法。本文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研究的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思路与方法,界定了市场缺陷和转移支付两个基本概念,并且在查阅大量关于我国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与高等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的文献的基础上,进行了文献综述。第二部分主要是高等教育的外部性和高等教育财政公平的理论以及政策含义的分析,是本文构建高等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是高等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的国际比较,重点介绍了美国联邦政府对高等教育的财政转移支付,并阐述了其借鉴意义。第四部分论述了公共财政框架下的高等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应该维护效率与公平,以此为标准,指出了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的不足之处。第五部分是本文的主体,在理论分析和国际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高等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架构。首先,阐述了高等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效率和公平的功能与目标,其次,提出了高等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架构,主要包括高等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的支出主体,支出对象及相应的支出方式。本文三方面论述了中央政府应该是高等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的支出主体,一是公共财政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或支出划分的原则,二是中央政府承担的收入分配职能,三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规模对比;学生、高等院校和地方政府是高等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的支出对象,对三种不同的支出对象相应的支出方式分别是通过助学金、贷学金等对学生进行直接资助,对高等院校进行有条件的拨款,对地方政府进行配套拨款。为了实现高等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政策目标,还提出了高等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建立与实施过程中需要相关的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出台相应的比较有针对性的财政与教育等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