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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腐败现象是破坏现代社会稳定与发展的一大毒瘤。随着全球经济与科技的迅猛发展以及全球一体化步伐的加快,贪污腐败现象迅速在世界各国之间蔓延开来,已经成为全球各国政府管理的头号公害。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和科技都有了飞速的发展,但是,与此同时伴随而来的,贪污腐败现象也频繁出现并迅速蔓延开来。党和国家的领导人越来越将根除贪污腐败这个毒瘤,作为目前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如何制定行之有效、具有针对性的反腐败政策来应对、预防和杜绝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是党和政府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以史为鉴,可以明得失。”为了制定更好的政策,我国的专家、学者和政府“智囊团”认真研究中国历史上曾经出台的反腐败政策,认真研究世界其他国家目前正在执行的反腐败政策,学习经验,汲取教训,以便我国能够早日出台更为有效的反腐败政策,从根本杜绝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 本文以中国历史上具有典型反腐败特点的明朝作为切入点,利用新兴的公共政策学的概念与分析方法,对明朝的反腐败政策进行分析,比较不同时期政策执行的效果及发挥的作用。认为:明朝所推行的一系列反腐败政策,包括:立法、监察、人事、财政等制度,都具有一定的科学合理性;但是这一系列的反腐败政策缺乏一个强有力的社会制度支撑,完全依靠政策的制定者、国家的最高领导人——皇帝使用皇权来支撑,一旦皇权支撑消失,所有的反腐败政策就会如空中楼阁瞬间崩塌。由于社会制度所限,政策的制定者和监督者都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皇帝,这导致了所有的反腐败政策都缺乏及时、有效的政策监督与政策评估,因此在政策环境发生大幅变化的时候,不能及时的调整政策内容,最终导致反腐败政策在明朝后期几近完全失效。认真总结明朝的反腐败的得失成败,汲取历史殷鉴,对推进我国反腐败建设不无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