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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两高六新”(即高成长、高科技含量、新经济、新服务、新农业、新材料、新能源和新商业模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2009年10月23日深圳创业板开板,开板之初只有28家企业,如今创业板上市公司已经达到了五百多家,短短五六年间增加了四百七十多家,其发展势头不可谓不迅猛。但是在看到创业板高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不得不警惕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风险。创业板的准入门槛较低,创业板上市公司大都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因此创业板上市公司在抵御财务风险方面比主板上市公司压力更大。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状况备受关注,这正是本文研究的直接动机。同时现阶段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而董事会治理和财务风险又存在某种关联。所以关注董事会治理对财务风险的影响是本文的另一个研究动机。正是在这两种动机的驱动下,本文以2011年至2013年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为样本,全面细致地研究了董事会治理对财务风险的影响;同时,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治理效果从而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供了一些政策建议。本文的主体研究脉络是:首先,回顾相关文献和理论,梳理前人关于董事会以及董事会治理的研究成果,为研究假设的提出做好铺垫;其次,以2011年至2013年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为样本,对董事会治理和财务风险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最后,在实证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提出改进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进而降低财务风险的建议。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对公司财务风险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具体来说: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否二职合一以及专业委员会的设置数量对财务风险没有显著影响;独立董事工作地点和上市公司地点一致的企业的财务风险显著低于不一致的企业;董事会会议频率和企业当年财务风险显著正相关,董事会会议增多可能是当年财务风险变大的一种反应;董事薪酬和董事会持股比例和企业风险显著负相关,对董事会的激励是有效的。基于实证研究结论,本文主要提出了以下几点改善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进而降低财务风险的建议:第一,完善独立董事的相关制度,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切实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第二,改善董事会的运作机制,切实发挥专业委员会的治理作用,为独立董事发挥专业知识、经验、人脉资源的优势提供一个空间和渠道;第三,进一步完善董事激励制度,加强对董事的多元化激励;第四,建立并不断完善董事会内部制衡机制;第五,发挥政府和相关机构的政策引导和监督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