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少年法庭专业化建设路径探析

来源 :海南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peedwe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少年法庭是少年司法的最重要的制度体现。我国少年法庭38年的改革实践,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挽救了一大批错罪未成年人,引导其回归社会,少年法庭在矫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方面居于关键地位,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形势的变化,少年法庭出现建制萎缩、发展方向不明确、专业性和稳定性不足等问题。目前,少年法庭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得如火如荼,综合审判庭模式和少年家事审判庭模式引领改革潮流。本文从我国少年法庭历史和发展现状出发,研究我国少年法庭专业化建设面临的实践困境及原因,并对域外国家完善的少年法庭制度进行考察和借鉴,进而探析适合提升我国少年法庭专业化建设水平的相关路径。本文结构除去引言与结论外,一共分为4个部分。第一部分,少年法庭的相关概述。首先,对少年法庭的概念进行了解,并以“国家亲权理论”和“少年无辜理论”两大理念作为探索少年法庭模式发展的理论基础。其次,了解我国少年法庭专业化建设现状,重点分析了我国少年法庭的3种典型组织模式,即综合审判庭、少年家事审判庭以及制定集中管辖模式。剖析不同组织模式的利弊,进而为提升我国少年法庭专业化建设水平提供新的思路。第二部分,研究我国少年法庭在专业化建设中面临的实践困境及原因。我国少年法庭制度经历38年的改革实践,取得极大成就的同时也面临诸多困境,主要包括少年法庭面临生存危机、组织形态多样化、少年法庭案件数量不足、少年法庭专业队伍缺乏专业性和稳定性、未能充分利用社会力量等5个方面。以及分析造成诸多实践困境的原因,主要包括少年法庭专业立法层面不够到位、机构设置不够健全、案件数量不足、考核机制不合理,司法社会工作和福利机构建设的欠缺等5个方面。第三部分,少年法庭制度的域外经验考察与借鉴。美国、德国、日本是当今世界少年法庭制度最为成熟完善的3个国家,本文重点考察美国、德国、日本3个国家的少年法庭制度,以及其专业化建设的相关情况,学习其少年法庭的特色制度,为接下来我国少年法庭专业化建设提供借鉴。第四部分,探索提升我国少年法庭专业化建设水平的有效路径。在司法改革全面深化时期,内设机构重组改革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少年法庭的专业化建设,在新形势下,主要有构建少年审判专业立法、构建统一的组织体系、科学确定少年法庭受案范围、促进少年法庭审判队伍走向专业化、稳定化、整合社会力量等5条完善路径,希望能够对我国现阶段少年法庭的专业化建设提供有效帮助。
其他文献
目前,我国的APP行业发展迅速,APP已经成为国民生产、生活、学习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是随着APP行业的繁荣发展,APP侵犯用户信息的情况也愈演愈烈。对于APP侵犯公民用户信息的行为,除了传统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规定的窃取行为,出售行为和提供行为外,还存在着APP不当获取用户信息的行为。对于APP不当获取用户信息的行为,能否入罪以及如何入罪,理论和实践尚无定论。就此,本文在对其行为进行合理分析的基
学位
我国学术界对于自助行为的探讨有着悠久的历史,愈加充实的研究成果正在有力的促进自助行为的发展。但是,由于自助行为在民法典实施以前存在法律缺失,在私力救济体系构建不成熟的情况下,法院普遍担忧自助行为的侵权属性会带来“以恶制恶”的秩序混乱而对自助行为的适法性无法放开。在民法典实施以前,相关法律数据库中以自助行为作为关键词的案件检索超过两千件。数据表明,立法的缺失并没有降低自助行为本身的出现频率,相反更加
学位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改革开放后飞速发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数量一直不断攀升。一方面,由于市场交易行为不断变得灵活,犯罪分子利用合法交易行为衍生出更多的变相吸收行为,这些变相吸收行为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另一方面,民营企业的发展趋势向好,但是由于商业银行的贷款门槛高,融资问题成为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关键。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融资行为被定性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案例。基于以上两方面原因,非法
学位
目的 对比食管下括约肌(lower esophageal sphincter,LES)静息压力降低与正常的胃食管反流病(gastroesophageal reflux disease,GERD)患者行内镜射频治疗的疗效。方法 选取2017年2月至2022年5月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接受内镜射频治疗的27例GERD患者为研究对象,根据LES静息压力分为压力降低组(14例)和压力正常组(13例
期刊
除了信息技术和数字经济的发展对个人信息安全造成威胁之外,在疫情防控中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对个人信息权益的过分限制也使得个人信息安全面临风险。在疫情防控的背景之下,个人信息成为一种政府进行疫情防控的重要资源。个人信息权益在疫情防控的特殊场景下,毫无疑问将受到限制,但是这种限制应当是有限度的。本文以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在疫情防控阶段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在梳理和分析疫情中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后,针对
学位
生活垃圾分类是多类主体共同合作实行才能完成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状态,每一类主体的义务履行都关系到生活垃圾分类的结果。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各地区相关立法中所规定的管理责任人之一,其在生活垃圾分类中的相关义务的履行将直接影响着生活垃圾分类的源头减量和有序运作。物业服务企业能够被各地区相关立法中规定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环节的管理责任人是其性质和其服务对象的特定性要求,更是社会发展引发社会结构的变化所带来的选择。
学位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建设用砂需求量急剧攀升,但我国的海砂资源开采起步晚,发展水平较低。导致我国丰富的海砂资源并未得到合理利用与开发,此外我国非法开采海砂资源的活动层出不穷,对海洋自然环境造成了不可逆转的破坏。本文在对我国海砂资源开采法律规制进行梳理分析的基础之上,通过吸收借鉴他国对于海砂开采管理立法先进经验,结合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实际需求,尝试对我国海砂资源开采制度的
学位
就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1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的基础上,增加了“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一兜底的适用条款,从而扩宽了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适用范围,使得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有助于摆脱司法实践中因过错方的过错行为不满足原先四种法定情形而使无过错方无法得到离婚损害赔偿的窘境。但是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1条中“其他重大过错”该如何理解,理
学位
我国《民法典》在第1191条第1款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对于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他人损害的员工享有追偿的权利。基于我国现行立法对劳动关系采取由劳动法规范和民法规范共同构成的二元调整模式,用人单位追偿权制度也理应受到劳动法和民法的双重规范。企业不仅是用人单位的核心组成部分,同时企业与其员工之间的纠纷在实务中也相当常见,于是在对用人单位追偿权进行研究的过程中以企业为主体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本文将以企业
学位
针对不明高空抛物致害案件,《民法典》第1254条在《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基础上加以完善,但由于规定较为笼统模糊,在审判实践中存在裁判标准不一、同案异判的情况。地方法院案由确定情况混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责任体现在具体补偿数额上普遍较重、责任主体范围多呈扩大化、排除侵权可能性举证的采信门槛过高、标准不明、释明不到位;可能侵权人间责任承担份额的划分呈现一刀切的情况;建筑物管理者未尽安全保障义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