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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规划实施管理的依据,是规划能够直接作用于市场,对市场有所应对的环节。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我国城乡规划领域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城乡规划法》加强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管理,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成为确定出让用地规划条件、进行划拨用地规划管理的基本依据,明确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规划管理中的核心地位。这一系列规定确立了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规划管理基本依据的法律地位,提升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导致了对控规更大的需求,同时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与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文基于《城乡规划法》的大背景对控规展开了较为全面、系统的研究与探讨。首先对控规本质属性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在此基础上系统分析了控规完善编制与管理的要求与存在的主要问题,随后对国外类似规划的实践和国内控规的改革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分析与借鉴,进而提出控规应对《城乡规划法》的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对控规体系进行构架性思考,最后在对一个实际案例(襄樊市樊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探索与反思后,提出本文的主要结论。
论文共分八章:
第一章为绪论,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对相关概念进行阐述,回顾和评述了国内控规与国外类似规划的实践与研究进展。
第二章从控规的属性、控规在城市规划体系中的地位、控规在城市建设中的任务和作用、控规的主要特征四个方面对控规进行深入的分析,并明确控规完善编制与管理的要求。
第三章分别从编制层面、法制层面、实施管理层面分析了控规应对《城乡规划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四章着重对国外类似规划中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美国区划法、政府主导下的英国地方规划、快速发展背景下的香港地区规划和国内控规改革中各城市的实践探索进行分析,总结了现实条件下控规改革值得借鉴的经验和教训。
第五章明确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应对《城乡规划法》的过程中应该把握的原则。
第六章对控规应对《城乡规划法》进行了构架性思考。分别从控规编制、实施管理、法制化三个方面提出完善控规的建议。
控规编制方面:提出要明确控规编制,制定完善的编制程序,有针对性的控制内容和深度,不断创新控制方法、提升编制技术。
实施管理方面:主要强调要区分控规的修改与调整,并建立完善的监督反馈机制。
法制化方面:从法律客体、法律程序、编制责任、依法行政和自由裁量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第七章深入介绍了樊北新区控规不同于一般控规的特殊性,对樊北新区控规进行了全面反思,总结了此次控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第八章总结了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与创新点,并指出了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