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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内外出现了大量的审计信息失真的案例,使得审计独立性倍受质疑。研究表明,发生审计失败的根本原因在于注册会计师丧失了独立性,而导致注册会计师丧失独立性的根本原因在于现行审计委托制度存在缺陷。这样,在解决审计独立性和审计委托关系问题的方案中,引入一个既独立于管理者,又相对独立于现有股东的“第四方”来行使审计委托权,就成为审计委托关系改革的新方向。其中,2002年,乔斯华罗恩提出的由保险公司担任审计委托人的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受到普遍推崇。作为一种新型的独立审计委托制度,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目前尚处于理论探讨阶段,如要将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付诸实践并取得一定成效,需要不断地改革和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因此,本文结合我国国情对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作进一步的探索研究,对解决审计独立性缺失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见解。首先,本文在对相关文献研究梳理的基础上,简要阐述了独立审计的相关理论及其与独立审计的关系,并分析了独立审计委托制度及其与审计独立性的制衡关系,为本文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其次,在对我国独立审计的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得出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根本原因在于审计委托代理关系的失衡。因此,要解决审计独立性缺失的问题,就必须进一步理顺审计委托代理关系,改变现行审计委托代理制度。目前,引入独立“第四方”已成为审计委托关系变革的方向,已提出的变革模式主要有:审计委员会制度、证券交易所招投标制度、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等。通过对这三种改革模式的比较分析,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以其独特的优势成为目前大家较为认同的一种改革模式。最后,对财务报表保险制度进行详细介绍,从财务报表保险的视角来解决审计独立性缺失的问题。从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基本理论出发,总结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本身的设计缺陷,在保持其原有理念的前提下,进行结构和程序上的调整,探讨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应用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以增强其适用性;同时,对财务报表保险的外部监管及信息披露进行分析,从而增强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从理论变为现实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