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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备受社会关注。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后,为扩大内需,地方政府的举债规模不断扩大。因此,学者们对地方政府发债的必要性等问题给予较多关注,其中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的研究较多。2014年,新修改的预算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筹集资金。至此地方政府发债已成必然。研究发债资金如何有效使用已迫在眉睫。在中国经济进入“三期叠加”的新时期,社会发展进入依法治国推进社会治理的新阶段,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研究是我国现阶段深化财税理论研究的必然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