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沉默权制度自其诞生以来,已经在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刑事诉讼理论和司法实践中证明了其不朽的价值,这一制度也被许多国际公约所确定。由于中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中没有接纳沉默权制度,不失为法律制度的一项缺憾。本文除绪论以外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追溯沉默权制度的历史出发,分析了这一制度产生的必然性,它是人类社会进步和法律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的必然趋势,是人们追求公平、自由、权利的强烈愿望催生了沉默权制度的诞生,因此可以说沉默权制度是为权利保护而生、是为司法文明而生、是为公平正义而生。在第一部分中还对当今世界上部分国家的沉默权制度进行了列举与研究,分析了在不同文化与法律传统差异下沉默权制度所呈现出来的各种模式。第二部分对中外沉默权制度的研究现状进行了分析与总结,抽象出中外学者、专家们对于沉默权制度的不同观点。总体来说分为三种态度,一是肯定说;二是否定说;三是中立说。在这三种观点中持绝对肯定说和绝对否定说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中立说的观点成为一种主流的趋势。大多数专家、学者们都认为沉默权制度对于人权保护、司法文明与公正具有不容置疑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应该忽视这一制度的适用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因此本文客观公正地对沉默权制度进行了价值分析,肯定了这一制度对于刑事诉讼制度和司法实践所具有的重大意义,同时分析了沉默权制度在适用过程中所带来的负面作用,为我国引进沉默权制度作出了理论先导,并在结构上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因此本文第三部分提出我国引进沉默权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必要性主要在于考虑到与世界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接轨,同时鉴于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种种不法现象频发,引进沉默权制度也有利于遏制当前司法实践中的各种滥权违法现象的发生。随着我国近来年法律制度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司法公正与文明为法律制度所倡导,可以说我国的法律制度与文化已经具备了引进沉默权制度的基础,可行性正是基于沉默权制度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可融合性为出发点,这样沉默权制度在中国就有了生存发展的土壤。本文最后结合我国法律制度和文化的传统以及现行的法律制度,提出了我国引进沉默权制度的具体措施与制度设计。